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哈尔滨海关助力龙江加快建设向北开放新高地
2023-01-17 16:49:05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牟海微责编: 赵滢溪

  1月17日,哈尔滨海关召开2023年关区工作会议。据悉,2022年,哈尔滨海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党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坚定不移推进龙江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助力龙江外贸进出口总值创历史新高。2022年,全省实现货物进出口总值2651.5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排名全国第5位。

  哈尔滨海关把握新发展机遇,打好“沿边、对俄”牌,营造良好通关环境,全力支持“开放龙江”建设,服务龙江开放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哈尔滨海关助力龙江加快建设向北开放新高地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117161332

哈尔滨海关所属黑河海关关员对出口工程车辆实施查验

  保障口岸安全畅通,跨境物流更高效。哈尔滨海关统筹监管机构、人力资源调配,支持中俄黑河公路大桥、同江铁路大桥加快配套,如期开通运营。不断优化查验流程,保障进口大宗能源资源类商品顺畅通关,监管进口原油3022万吨、煤炭208.4万吨。设立鲜活易腐、农食产品“绿色通道”,服务中欧班列畅通运行,5个水运口岸开通并试行“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业务,全省口岸全年无拥堵滞留积压情况。2022年12月,哈尔滨海关进口整体通关时间22.68小时,较2017年压缩60.83%;出口整体通关时间0.28小时,较2017年压缩90.80%。

  推动“两区”协同发展,制度创新显优势。助推我国最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哈尔滨海关持续推动7项创新举措在自贸试验区落地实施,与南宁、昆明海关共同提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监管新模式”通过总署审核备案,2022年,省内自贸试验区实现进出口总值397.65亿元,同比增长48.5%。指导地方政府推进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二期规划调整,通过国家验收,全省综保区进出口总值84.29亿元,同比增长53.8%;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口总值16.87亿元,同比增长1.6倍。

哈尔滨海关助力龙江加快建设向北开放新高地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117161349

哈尔滨海关所属绥芬河海关关员对中欧班列运载货物实施查验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发展添动力。哈尔滨海关出台支持外贸保稳提质助企纾困“20+11”条措施,促成黑龙江省政府与海关总署时隔8年再次签署《合作备忘录》,署省合作实现提档升级,共同推动黑龙江省对外贸易扩量提质,服务外贸企业健康发展。有力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省内企业和科研机构减免税款1.47亿元。助力企业抢抓RCEP实施机遇,精准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引导企业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和关税减让政策。2022年,哈尔滨海关为黑龙江省出口企业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968份,涉及出口货值3.03亿元,企业可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909.4万元。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守护国门保安全。哈尔滨海关严格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积极开展“国门绿盾2022”和“跨境电商寄递‘异宠’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国门守护”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扎实推进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查发违法违规出口危险品23票。强化稽核查和企业管理,追补税款1.48亿元。保持打私高压态势,开展“国门利剑2022”联合行动,侦办走私案件197起,案值4.75亿元。

  新的一年,哈尔滨海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努力拼搏、锐意进取,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服务黑龙江省外贸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建设向北开放新高地。(图/文 哈尔滨海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