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迎商V观察丨五大连池:营商环境再优化 服务效率再高效
2022-12-23 09:19:23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于灵爽责编: 赵滢溪

迎商V观察丨五大连池:营商环境再优化 服务效率再高效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办理业务。

  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之“稳”、发展之“进”,五大连池市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这篇大文章,持续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让群众、企业办事更称心舒心放心,实现了营商环境再优化,服务效率再高效,促进高质量发展。

  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43个,开设服务窗口74个,政务服务总事项1162项,线下除43项因场地和涉密原因无法进驻外其余1119项已100%进驻,网办率为100%。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覆盖4省5城,63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协调入驻窗口设立“首席政务服务官”专属窗口28个,“首席政务服务官”帮助办事群众解决问题3300余件,解答电话咨询服务6400余次,办理完结率和回访满意度均达到100%。规范完善政务服务各项制度,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首席代表工作暂行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8个业务制度。组建视频工作小组,将“高频事项”微视频全新改版,通过五大连池市新闻、营商环境公众号、阅美连池公众号进行定时对外播放,使广大企业、群众更好地及时了解政务服务事项最新的办理流程。制作并播放政务服务“微课堂”75期。聘请了英语和俄语咨询、引导员,实现中、英、俄引导帮办服务。拟申报国家3A级婚姻登记大厅已投入使用。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擦亮诚信连池名片。组织全市各单位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承诺率已达100%,并在“信用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鼓励市场主体主动申请赋码,通过信用识别码展示信用状况,今年共为14939个市场主体成功赋码,占市场主体总数的86.06%,制码2056个,实现“信用有价”。归集信用信息78197条,其中归集有效特定信用信息78175条。积极开展“信易贷”推广工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截至目前,“信易贷”平台注册企业达4512户,累计授信40笔,授信金额2.87亿元。开展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动态梳理信用修复主体名单,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今年共为2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加强“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五大连池)”维护,今年在平台每月下发的“城市信用月报(县级城市)”中显示,五大连池市分别在2月份、5月份、6月份取得黑龙江省内第1名的成绩。

  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优化服务提档升级。全市11个乡镇(街道)和128个村屯(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已全部覆盖。自助终端入驻村(社区)覆盖率85%,集成式自助终端具备18个部门集成事项204项。目前,自助服务终端具备公安、税务、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自助查询功能。

  加强企业服务保障,倾情注力助企纾困。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完成“一企一册一卡”。实行处级领导包保推进重点项目制度,开展“点对点”“一对一”服务,实行“我帮办”“马上办”服务模式,设立了企业服务中心,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相关政策》等,支持企业在“减、免、缓、奖、补”等政策落实上实现“应享尽享”。2022年,免征增值税12931户、税额14383万元,免征个税27户、税额8.37万元,为430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减免所得税1917.75万元。

  为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市场主体诚信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码上诚信”,鼓励市场主体自愿注册、自主承诺生产经营信息,截至目前共签定承诺书1500余份。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对招商引资签约落地项目每周一询问、每月一走访,征询企业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和建议,收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因企制宜,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共走访中型企业48次、联系走访各类市场主体2589个,帮助解决问题9个。建立“政商直通车”,畅通企业诉求及建议表达渠道。在政务服务网站创建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管理指南等方面的服务,提升企业政策知晓率、政策兑现便利度。(林松涛 黑龙江日报记者 邵晶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