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以法治鹤岗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2-10-13 09:37:04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牟海微责编: 赵滢溪

  近年来,鹤岗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鹤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道、积法治之势,为鹤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推动科学立法,筑牢法治根基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把政治方向。持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实施。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十四五”立法规划,出台《法治鹤岗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确立法“线路图”,运用“四个体系”工作机制推动任务落实。健全立法机制。出台《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建立健全重要法规制定“双组长”等14项制度。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各类意见建议近千条。增强立法质效。坚持“小切口”立法,稳步实施一批地方性法规,其中《鹤岗市河道管理条例》是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省出台的首部河道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

  推动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制度供给。出台《鹤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制定《鹤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创新“陪同式”执法监督,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攻坚提效工作中,实质性化解率位列全省第二。改进政务服务。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梳理规范权责清单3126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鹤岗市2021-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推出优化营商环境88条硬措施。

  推动公正司法,捍卫公平正义

  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司法改革。出台《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办案指引(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在提高审判质效和节约司法资源上成效显著。完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监察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优化法律服务。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萝北县法院“互联网法庭”庭审模式改革经验在国家和省法院系统宣传推介。强化未成年人保护预警预防,开通全市中小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实现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推动全民守法,彰显法治价值

  持续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强化普法宣传。坚持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重要内容,以落实普法责任制等为抓手,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校教学和干部培训重点课程,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培训300余次。凝聚社会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成立“一站式”非诉纠纷解决中心9个。统筹推进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一体发展,“警格+网格”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在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治引领”试点创新研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基层治理活力得到释放,法治思维渐入人心。(鹤岗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 李洪国)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