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哈尔滨新区:改革创新 打造高质量发展“丰产田”
2022-10-11 10:42:19来源: 哈尔滨日报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滢溪

  改革创新是哈尔滨新区肩负的国家战略、承载的时代使命。

  六年来,哈尔滨新区这片神奇的热土见证了太多的奇迹,而开启奇迹的“密码”就是改革创新。

  六年来,哈尔滨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简、最优政务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改革、“无感续证”、“一业一证”、“飞地模式”……一项项改革举措高质量落地,一路领跑全省,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为建设“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构建高质量发展示范新区提供有力支撑。

  近三年,哈尔滨新区22项改革入选国家或省级试点,31项改革创新举措入选省级创新案例并在全省复制推广,36项创新经验做法先后入选龙江自贸试验区省级创新案例并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复制推广,深哈飞地经济模式等3项改革举措得到中央深改办高度认可,“共享即惩戒”机制获我省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新区行政审批局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改革创新已成为新区核心竞争力。

  体制机制改革点燃新区发展活力

  近日,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同时办理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扩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企业禁不住为“双审合一”的创新服务点赞。

  “这次CMA和CATL资质认定项目都是在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的,并且同时取得了CMA和CATL共两个资质认定证书。以往是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CMA,等待技术评审,审核通过取得CMA证书后才能到农业部门申请CATL,再走一遍审批流程,一般情况下CATL证书取证最快也要两个月时间。实施‘双审合一’后,大大节约了我们的时间成本。”企业相关负责人孙英鸿说。

  据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刘惟乔介绍,为了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早在2017年,哈尔滨新区就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行政审批局。2020年5月,哈尔滨新区以“应划必划、应划尽划”为目标,将省、市下放和区级472个事项划转至新区行政审批局,划转率达到了97%,实现了35个部门中33个“无审批”,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成为全国唯一一家承接了省、市、区三级事项,且数量最多、占比最大、范围最广的行政审批机构。行政许可事权集中数量和比例均居全国前列,真正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

  2020年6月8日,哈尔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挂牌成立,在全国率先组建全区域、全领域、全职能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据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集中行使14个部门的执法职能,涵盖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林水务、社会事务、专业技术等五大类67项协同执法事项,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共3389项。

  经过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哈尔滨新区实现了审批、监管、执法“三权分离”的新型治理模式,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向新阶段。

  “权力瘦身后的政府原职能部门可以轻装上阵,承担起监督管理、行业标准制定等核心职能。”哈尔滨新区改革办主任石雯慧介绍,改革后,监管部门“一肩挑两边”,在职能重塑的同时,进一步建立起审批监管执法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运行机制。

  政府服务职能去行政化,成立专业化公司为企业提供专精服务,是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另一个点睛之笔。

  2017年开始,哈尔滨新区大胆尝试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将行政机关内适合市场化的服务职能交由企业行使,组建了人力资源服务、金融服务、园区服务、招商和投资促进服务等公司。2020年,哈尔滨新区打破固有招商体制,对原有招商和服务公司进行了大胆整合重构,创新建立了“1+2+2+6+1”招商新体制,即创新设立1个招商委员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高位推动招商工作;设立国际、国内2个招商公司,江南、利民2个园区服务公司,6个招商代表处和1个产业发展研究院,形成“谋选招落服”一体化招商新体系。

  同时,创新了选人用人机制,“我们将行政机关中适合市场化的服务职能交由企业行使,实行市场化运营,岗位不分资历,用人不分年龄,以实绩论英雄,能者上庸者下,这种鲶鱼效应瞬间激发了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石雯慧说。

  哈尔滨新区推行的“校长职级制、教师‘区管校聘’、学校绩效管理规范化”三项改革,同样是体制机制改革的经典之作。

  “三项改革”2020年推出后,在哈尔滨乃至全省、全国引起不小的轰动,校长年薪最高可达50万元,教师年平均工资最高可增加50%。

  厚积营商环境沃土提升发展载力

  在日前结束的第22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普华永道与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联合发布《中国投资热点城市报告》,聚焦18个投资热点城市或区域,哈尔滨新区入围。

  近年来,哈尔滨新区致力于不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始终坚持先行先试,全面激发发展潜能,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

  据哈尔滨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那威介绍,新区高起点对照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及浦东、深圳等发达地区经验做法,对标全国最优找差距,按照“五细”要求促整改,努力打造成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区。对标国际自贸规则,坚持整体考虑、系统设计、全员参与、一体化推进。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还出台了《哈尔滨新区2022年“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营商环境担标部门在全区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签订营商环境责任状,区领导按分工牵头推进专班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哈尔滨新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改革创新蔚然成风。为打造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新区不断创新和规范商事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模式,切实为企业“松绑”、为群众“减负”。新区创新推出了承诺代证、一业一证、无感续证、远程验证和跨境发证等“五证服务”,积极推动与深圳市审批互认。行政审批集中度居全国前列。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对片区作为实施主体的125项事项进行分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61项,累计精简审批要件156项,总体压缩审批时间达71.9%。新区1069项政务服务事项中有1046项达到最优,占97.8%。

  市场主体是稳住经济大盘的关键支撑,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新区坚持“企业是衣食父母,产业是立身之本”的理念,坚持“把企业满意作为检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第一标准”,坚决当好“企业服务员”,推出“九步包联工作法”,累计解决企业困难需求1000余项,以“服务员”“店小二”的姿态服企利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推经济行稳致远。

  供给侧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力

  作为深哈合作的首个“飞地”项目,深哈产业园从2019年9月开工以来,短短几年时间,初步构建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也倒逼新区体制机制发生一系列变革。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深哈合作正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哈尔滨新区提出,以“飞地”为突破口,把深圳的管理模式、产业项目“带土移植”到哈尔滨新区。以此盘活经济潜力,突破发展瓶颈,构建南北合作范本,打造东北新增长极。

  土地供给制度改革,是深哈产业园等哈尔滨新区园区快速实现产城融合、人才和企业加速集聚的“硬支撑”。

  在土地供给上,哈尔滨新区大胆改革,先后推出新型工业用地MO土地出让方式、丰富科技创新城科研用地单一功能等举措。

  日前,我省发布第五批20项省级创新实践案例,其中哈尔滨新区制定的《关于创新科技创新城核心区科研用地管理的意见(试行)》入选。《意见》将原有单一功能科研用地改造为功能兼容复合利用的兼容性科研用地,使科研用地的利用更加符合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需求。用地制度改革,为科技创新城实现二次腾飞,提供了坚实保障。

  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哈尔滨新区先后出台促进产业集聚的“黄金30条”、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新驱25条”、应对疫情稳增长的“温情21条”等系列政策“组合拳”,不断强化政策落实助企纾困。对照国务院6方面33项和省里8方面50项“稳经济”政策措施,涉及新区的41项政策措施全部启动。累计为1481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发放区级消费补贴1890万元,其中,百货满减补贴发放1440万元,购车补贴发放450万元;给予部分行业供水价格优惠,惠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8495户。今年上半年,哈尔滨新区新增市场主体7557户,同比增长20.34%。(哈尔滨日报 记者 张焱)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