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2022-06-27 09:34:02来源: 龙头新闻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银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以下简称黑土地保护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农业大省黑龙江,有典型黑土耕地面积1.56亿亩,占东北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的56.1%,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黑土耕地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显然,依法治土对黑龙江省来讲意义重大。

  黑土地保护是国家的事,也是每个人的事。就在黑土地保护法表决通过后,黑龙江省多位黑土保护专家学者和基层田长纷纷发声:“我们看到了黑土地越来越好的希望!”

  黑土地保护将越来越好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韩晓增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协同创新推广体系首席专家韩晓增:

  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确保黑土地不减少、不退化,是保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在全国土地日前一天黑土地保护法表决通过,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依法治土的信心和决心,在我国以及世界黑土地保护利用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我国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立法保护黑土地的国家。在黑土地保护法出台前我曾数次受邀参加关于立法的座谈会,我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在保护法中都有体现,所以这部法看起来特别亲切。

  黑土地保护法强化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尊重规律、统筹兼顾,建立了系统性的制度规范。而且,这部法形式简洁明了,注重解决问题,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工作有法可依,也必将更有底气更有动力。

  我们黑土耕地保护协同创新推广体系是全国首个黑土地保护专家体系,今后,我们将在黑土地保护法的保护下,以国家项目带动全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合创新等方式,促进科技资源的纵向沟通和横向协作,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最终建立一支在国际上有影响、在国内具有领军作用、在全省可支撑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科技人才队伍,坚持做好黑土地保护“龙江模式”再升级,奋力谱写黑土地保护新篇章。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韩贵清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黑土研究院主席韩贵清:

  黑土地保护法表决通过,让我们感到非常振奋!我认认真真看了好几遍,越看越亲切,越看越感动!

  我们提的很多建议,都纳入了黑土地保护法。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黑土地越来越好的希望!中国粮食安全的希望!我们中国人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的希望!

  黑土地保护法的出台,真正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黑土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的高度重视,从此走上了依法保护黑土的道路。我第一时间把黑土地保护法传到了联合国粮农组织,让世界看到我国保护黑土地的法制力量。我也希望我们各个媒体能够加大力度宣传黑土地地保护法,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黑土地保护法的高潮,在全省形成强有力的保护利用黑土地的氛围。

  我们省是农业大省,也是黑土地核心区,多年来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人类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我建议各地各部门依据黑土地保护法,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意见。让黑龙江省真正在保护黑土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切实把黑土地保护法这个惠及当代、惠及子孙后代的重要法律法规学好用好!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高士军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士军:  

  黑土地保护法对黑土地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水土保持是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黑土地保护法中明确提出,加强对黑土地水蚀、风蚀等情况的常态化监测,应当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等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加强田块整治、修复沟毁耕地、合理划分适宜耕作田块等具体工作内容。

  目前黑龙江省开展的侵蚀沟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加强坡耕地、侵蚀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黑土地保护法要求的具体举措,该法的公布、施行将有力推动黑土地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刘杰

  黑龙江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院长刘杰:

  黑土地保护法表决通过,让我们从事黑土保护工作的科研工作者感到特别振奋。此前,我多次参加立法征求意见的专题调研会议,这次终于发布了,我深深感到我们党和国家保护耕地、稳定粮食产能,让中国人饭碗装中国粮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向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民传达一个信号,那就是要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作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黑土研究院的秘书长单位,下一步也将通过这一平台向全世界黑土国家分享中国保护黑土的立法经验。

  这部法律虽说是一部“小快灵”专门保护黑土地的法律,38条里包括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一般性规定,同时有针对性对黑土资源调查和监测、科技支撑、数量保护措施、质量提升措施、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资金保障、奖补措施、考核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我对黑土地保护法第十一条特别有感受,就是专门对科技支撑、技术服务和黑土保护国际合作进行了规定。我想这真正地体现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同时这也是从法律层面强化了科技支撑对于黑土保护的重要作用,我从这部法律中感受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开展黑土保护科技创新工作,同时,向全世界传播中国黑土地保护的声音。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徐金忠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土保持研究所所长、黑龙江黑土保护体系专家徐金忠:

  黑土地保护法公布并将施行,给水土保持工作注入了一记强心剂,为水土保持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家鼓励采取综合性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止黑土地土壤侵蚀、土地沙化和盐渍化,改善和修复农田生态环境”在黑土地保护技术方法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水土保持、防沙治沙、农田防护林、土地复垦等建设活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积极支持黑土地保护需要”在财政投入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将在黑土地保护法的要求和指导下,以黑龙江省侵蚀沟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做好黑土地保护水土保持技术支撑工作,推动水土流失治理,提升自然生态系统保持水土生态功能。

  依法护土依法管土责任重大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马云桥

  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站长马云桥:

  黑土地保护法出台后,我们可以更好依法管土,依法护土。该部法律对科学的耕作制度和各项农艺措施更加明确,在黑土地保护方面更加精准施策。

  法律中明确,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促进黑土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

  此外,法律还提到了以养地肥田为目标,采取科学轮作,科学施肥、补充平衡土壤养分等具体措施,以工程、农艺、生物相结合综合施策,可以助推我们提高黑土质量,进而提高产能。

  黑土地保护法的出台,可以和黑龙江省“田长制”相结合,压实黑土地数量,和质量生态等保护责任。同时,法律也明确了对盗挖、滥挖黑土等的罚则。以前对于这些行为,我们需要借鉴其他法律法规,现在有法可依。可见这部法律对黑土地保护非常全面。

  下一步我们将整合资源力量,继续与中科院开展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探索总结“龙江模式”、“三江模式”,并把这些模式进行完善升级。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蔡纯意

  双鸭山市宝清县县级田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蔡纯意:

  黑土地保护法第十二条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六项措施加强黑土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宝清县共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2个,其中2021年项目正在建设中,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完工,项目建设总面积6.4万亩,涉及本县域内多个村屯,将建设包括机电井、渠系建筑物、机耕路、高压输电线路等黑土地农田基础设施。

  此外,今年宝清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计划7月开工建设,此次的建设总面积达13.5万亩,涵盖10个村屯,未来将有更多的黑土地农田基础设施落地。接下来,宝清县将加强对要素保障和项目推进工作的常态化调度,倒排工期、抢进度、抓质量,加强管理,增加人员、机械、材料的投入,开多个作业面同时施工,压缩后续工序时间,保证工期,为龙江的黑土地保护贡献力量。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张鹏

  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太东乡乡级田长张鹏:

  黑土地保护法第六条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组织实施黑土地保护工作,向农业生产经营者推广适宜其所经营耕地的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措施,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履行黑土地保护义务。去年我们县里有50万亩土地开始进行有机转换,实现规模经营,太东乡也有很大一部分,村民保护利用黑土地的意识在逐渐增强。

  此外,太东乡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旋转锄智能雷垦除草机等农业机械,同时科学减少化肥施用量,鼓励增施有机肥料,推广土壤生物改良等技术,实现全过程有机。接下来,太东乡将充分珍惜和合理利用黑土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应用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积极采取提升黑土地质量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的养护措施,依法保护黑土地。

  绥化安达市羊草镇安乐村村级田长、村党支部书记李砚:

  国家立法来保护黑土地,这是“长牙齿”的硬措施。其中第十七条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应当依法发包农村土地,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黑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黑土地等行为。我们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作为基层的农民,我们一定看好“黑土地”,决不允许盗挖、滥挖和非法买卖黑土的现象发生。

黑土地保护立法!黑龙江各界黑土保护人士反响强烈

田树军

  哈尔滨市宾县树军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田树军:

  保护法中明确生产经营者保护和合理利用黑土地的义务。保护黑土地从我做起,今后耕作中,我们一定因地制宜实行轮作等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种植模式,并通过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来提升黑土地质量。(记者 周静 李天池 宋晨曦 见习记者 梁金池 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