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同意将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纳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畴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
据悉,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38.78平方公里,东至创业农场第二管理区,南至七星农场、创业农场,西至七星农场第十九管理区,北至S306省道、七星农场、创业农场。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77平方公里,分三个区块。
批复要求,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要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黑土地现代农业为主题,以水稻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样板区、水稻产业科技创新引领区、寒地黑土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集聚区,在东北粮食主产区加快稻作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黑土粮仓”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记者 彭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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