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报道(记者 刘才星):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是党和政府最重要的工作。4月27日,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喜迎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主题第三场民生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孙镝飞介绍,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五年来,黑龙江省民政系统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履行“三基”职能,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7.5亿元,每年为170余万困难群众提供经常性生活救助……推动民政事业实现了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孙镝飞现场发言 供图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坚决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黑龙江省民政系统着力在兜底线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每年为170余万困难群众提供经常性生活救助,为20余万人次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全面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5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7.5亿元,年均惠及59.8万残疾人。
黑龙江省民政系统着力在提标准上下功夫,五年来,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累计增长18%,农村低保标准累计增长27%;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供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增长35%和25%,充分体现了民生保障的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黑龙江省民政系统着力在救急难上下功夫,全省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实现全覆盖,推动落实“急难型”临时救助“异地办理”,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灾因疫因病因学产生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黑龙江省民政系统着力在优服务上下功夫,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实现“错保”“漏保”动态清零;进一步简化确认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让困难群众的事简便办、提速办。
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黑龙江省民政系统坚持强基与固本并行,推动基层政权建设。成立高规格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落实落地;依法有序开展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完成率首次达到“两个100%”,夯实了基层政权建设基础。
黑龙江省民政系统坚持规范与培育并举,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深入实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社会组织数量达到2万余家。该系统坚持规划与引导并重,推动慈善社工事业。实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蒲公英”计划,把民政服务延伸到“最后一米”;动员慈善组织及爱心人士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5年累计捐赠款物超28亿元,持续开展“金色暖阳•爱心救助”慈善捐赠项目,向癌症患者捐赠药品价值7.5亿元。坚持管理与服务并进,推动区划地名工作。五年来,完成4个县级以上、51个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力服务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兴边富民行动、国有林区改革等重要工作,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形成地名数据20万余条,强化了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不断丰富民政领域的基本社会服务供给
一是聚焦老有所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黑龙江省围绕建立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三年计划和特困供养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全省97%的县(市)建有社会福利院和城乡特困供养服务设施,91.6%的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53%的农村建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聚焦逝有所安,积极推动殡葬惠民。黑龙江省推动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实现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全民减免;全省新、改扩建县级殡仪馆项目57个,推进建设100个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开展殡葬服务专项治理,殡葬延伸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大幅下降。
三是聚焦弱有所扶,全面优化服务水平。黑龙江省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实现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无户籍、健康儿童失学辍学等情况“动态清零”;大力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探索“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高龄津贴无需申请自动领取,惠及23万名高龄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惠及11.6万贫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未来五年,黑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努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作出民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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