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执法计划》),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良好的生态环境
按照《执法计划》,全省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将重点聚焦水、大气、土壤和工业园区等方面,组织开展国家考核不达标断面及重点流域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环境监管、秋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履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全省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等11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开展执法行动过程中,黑龙江省将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问题共判、措施共商、信息共享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文/摄 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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