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气温转暖。在春日的暖阳下,沉睡的江水重焕生机,造就了黑龙江独特的开江奇观。开江期间,除了壮观的“跑冰排”,最令人期待的当属开江鱼。在冰下等待了四五个月的鱼儿经过一冬的酝酿,肉质紧致且不肥不腻,是不可多得的一道美味。这个春季,黑龙江的哪些地方是观开江品鱼鲜的好去处?让我们把这份好奇化作期盼,待到疫情退散时,一同走进黑龙江,解锁这个期待已久的春天!
松花江:哈尔滨段、肇源段已开江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唱颂的就是东北人赖以生存、情有所牵的松花江。它是中国七大河之一、黑龙江在中国境内的最大支流。
近期,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沉睡了一个冬季的松花江哈尔滨江段逐渐开江,江面的冰层慢慢融化,不时有晶莹的冰块簇拥着顺流而下。每年4月初,松花江面冰水交融的壮美景色,总会吸引无数哈尔滨人茶余饭后在松花江滨州铁路桥、斯大林广场漫步,感受这份春日的美好与浪漫。
松花江哈尔滨江段
想要品尝江鱼,“龙江第一村”是个不错的选择,大铁锅中炖着开江鱼,汤汁翻滚中熬煮出的是“北国之春”的鲜味。已于4月3日开江的松花江肇源段,盛产“三花五罗十八子七十二杂鱼”,还有江虾、河蟹、河蚌、老鳖等水产品,每年开江后产量可观。在肇源县江畔公园江鱼美食一条街,肇源人用“江水炖江鱼”的方法烹饪江鱼,吸引游客纷至沓来,品尝肇源开江鱼宴。
松花江肇源段
黑龙江:文、武开江“自带气势”
江河顿开是黑龙江拥抱春天的“仪式感”。“文开江”如水墨徐徐晕染,“武开江”如万马呼啸奔腾,一览这壮丽的自然奇景,令人心生蓬勃的希望。作为中国四大河流之一的黑龙江,开江之时“自带气势”,不同江段形成各有千秋的景象。4月中上旬,伊春市嘉荫段的跑冰排气势壮观、声音清脆。开江时节,品嘉荫酱炖开江鱼,饮嘉荫春粮小烧酒,是迎接春天最好的方式,在嘉荫县全域大小饭店皆可品鱼。
黑龙江嘉荫段
嘉荫县开江鱼
至4月中下旬,随着天气转暖,黑龙江逊克段江面上形成了一块块巨大的冰排,千姿百态的冰块漂浮在江面上,在蓝天和白云的映衬下,为大美龙江增添了灵动壮美的一笔。俄罗斯第一村是逊克县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边疆村,也是中国第一个俄罗斯民族村。每年开江的时候,游客可以在此体验俄罗斯族的民俗文化,还可以品尝新鲜的开江鱼。
黑龙江逊克段
到了4月底至5月初,在中俄界江黑龙江呼玛段,一行行冰排顺流而下、声如钟鸣,形成气象万千的壮观景象。依托鄂伦春民族文化底蕴、界江生态旅游资源和毗邻俄罗斯地缘优势,大兴安岭呼玛县打造特色开江品牌,为中外游客献上赏冰排、品鱼汤、看演出等“开江美味大餐”。
呼玛县鱼宴
乌苏里江:鱼鲜美味融合民族特色
一曲《乌苏里船歌》,令人对乌苏里江畔的美景为之向往。乌苏里江两岸森林茂盛,江中滩岛密布,起点位于鸡西虎林市。每年4月中上旬,乌苏里江虎林段便会迎来开江,虎林市虎头旅游景区、乌苏里江起点、珍宝岛湿地观光塔是观开江的不二选择。目前,当地打造了乌苏里江起点文化,游客既可以欣赏到“一清一浊、泾渭分明”的江景,又可以品尝到开江新捕上来的野生鱼,就连作为主食的大米饭,也是用乌苏里江水浇灌的水稻加工而成。
乌苏里江虎林段
野生鱼
4月中旬至4月末,位于佳木斯同江市的乌苏里江街津口段,冰与水撞击形成“冰莲花”,开江场面蔚为壮观,街津口赫哲族乡钓鱼台景区玻璃栈道是观开江的好去处。品江鱼,“赫哲开江鱼宴”不容错过,它以鱼为主食材,是兼具民族特色和食鱼文化的地方传统美食。
乌苏里江街津口段
抚远“杀生鱼”
在4月底至5月初,地处乌苏里江与黑龙江交汇区的抚远市也将迎来开江,这里有着“赏开江景、吃开江鱼”的习俗,开江文化可追溯到七百多年前。推荐观赏地点为抚远市滨江公园。抚远盛产鲟鱼、鳇鱼、大马哈鱼等名优特鱼,被誉为“中国淡水鱼都”。逐江河而居的赫哲族人熟稔捕鱼、烹制绝技,其中以吃生鱼和吃烤鱼最有特色,当地人称为“杀生鱼”和“塔拉哈”。(记者 刘欣 供图 黑龙江省文旅厅)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