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要设置销售专柜;销售专区要明示提示牌;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日前,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严抓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以“三专、三查、一严禁”为基础,破解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三个难题”,全面提升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哈市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防线。
用“三专”规范经营场所配置。特殊食品经营场所要设置专区、专柜及专有标识。规范“专区”“专柜”,严格特殊食品摆放,不得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避免误导消费;规范“专有标识”,各销售专区明示“婴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着力解决经营环节乱摆乱放、标识不清等“放不明白”的难题。
用“三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一查“资质”,查验产品及供货商资质;二查“凭证”,查验合格证明、注册或备案证明、进口产品查验检验检疫证明;三查“标签”,查验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备案一致。着力解决经营环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查不明白”的难题。
用“一严禁”严防特殊食品欺诈虚假宣传。严禁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或特殊食品各类别混放销售。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普通食品固体饮料不得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误导消费者。着力解决经营环节“说不明白”的难题。
据了解,哈市形成“检察+检查”创新工作机制。哈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检察院横向联系,依托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大食品安全领域执法工作力度,形成监督执法合力。根据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过程中提出的检察建议,形成“点对点”通报整改制度,下发问题通报函,督促辖区局压实监管责任,科学制订整改推进计划,以点带面,全面纠正辖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以检查促规范,以监督促提升,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特殊食品消费环境,全力保障“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工作扎实有力推进。(通讯员 朱大治 记者 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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