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减”意见的出台,拉开了黑龙性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序幕,培训机构进入寒冬。同时,已经报名或签订培训合同的消费者也将受到影响。目前,涉及培训机构的消费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痛点,针对这些关系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及法律专家。
暑期托管服务中,体育运动最受孩子们欢迎 摄影 赵一诺
合同变更或解除可协商解决
这个暑假,对家住哈尔滨市南岗区的陈女士和儿子来说,是一场维权之旅。今年5月份,陈女士在哈尔滨市某知名机构为儿子报名暑期《大哲古文》课程,主讲初中古诗文课程,并缴纳8500元课时费用。但是,课一天没上,就遭遇了“金牌教师”放鸽子。
就在开课前一晚,“金牌教师”在群里单方宣布:“因被机构方拖欠课时费用,严重侵害了个人权益,本人不再担任该机构的授课教师。”陈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这位频频出现在很多网站和天天刷爆朋友圈的语文名师,竟然会在此时选择“跑路”。
还没开课,老师不见了,群里顿时炸开了锅。在家长轮番电话和微信轰炸下,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在群里表示:正在和校方沟通,会尽快调配老师来上课。
这下,“鸡娃”家长们傻了眼。“双减”意见出台后,此前签订的合同能否变更或解除?
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主任郭宝辉律师。他表示,本次“双减”政策的调整属于发生了情势变更的情形,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显然有失公平。根据《民法典》第533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此次“双减”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因‘双减’的政策性调整,直接叫停寒暑期培训,意味着原合同约定的上课时间、上课老师将产生变动。合同无法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影响了陈女士的合法权益。” 郭宝辉表示,陈女士可以选择与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者进行协商,双方约定变更合同的履行方式,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也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最终协商不成,陈女士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培训班是否合规
“双减”意见出台后,培训机构纷纷转型,消费者应如何选择?记者了解到,日前,教育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划分为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教育培训。其中,学科类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非学科类包括体育、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同时,“双减”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李俊琪律师表示,“双减”意见出台后,消费者选择培训机构,首先,要明确是学科类还是非学科类。消费者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着重查询其审批成立的时间,并确定其是否有相关的培训资质。其次,消费者对师资的考查要注意留存培训机构提供的资料,要确定提供培训服务的老师是否有相应的培训资质。此外,在与教育培训机构签署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课时、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退费处理等争议解决办法等。
选择培训机构如何避免踩“坑”
陈女士发现,很多家长都不同程度地在培训机构中“踩过坑”。据陈女士说,一位家长不仅报了该机构的名师语文课,还报了物理、化学等学科,金额加起来近3万元。还有部分家长去年报名的一家英语培训机构花费近万元,也打了水漂。
记者随机在一些地区的中小学家长群中开展了线上调查,万名参与调查的家长中,近半数家长对校外机构培训效果不满意。
“双减”意见出台后,在培训机构消费时应该注意什么?消费者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教育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双减”意见精神,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员今后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学科类培训费。如有此类情况,培训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全额退还学生家长上述费用。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相关精神,值得注意的是,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
律师郭宝辉认为,消费者在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前,应事先了解费用的收取方式是否与政策性文件规定相一致。如果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家长可以拒绝。
李俊琪律师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及“双减”的相关规定,教育培训机构收取费用超过3个月的,对于超出部分应该全额退还,未超过3个月的部分,如无法继续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扣除管理费和完成课程比例的费用,应将剩余部分退还。
郭宝辉表示,《民法典》第496条第2款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培训机构合同的重要条款应包括:培训的课程、提供培训服务的老师、培训费用、培训时间安排、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郭宝辉提示说,双方签订合同时,培训机构应当就主要条款以及免责条款履行显著提示告知义务。合同中如有“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协议一经签订,概不退款”等条款,不具法律约束力。
链接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确定北京、上海、沈阳、广州、成都等9个城市作为全国试点。
北京
北京市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的行为。同时,校内教育中,不仅将完善课后服务体系的全覆盖,还将组织优秀老师开展答疑辅导,并对远郊区的所有初中生免费开展在线辅导。同时,将严格审批准入,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严格控制学科类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完善学科类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动态掌握学科类培训的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上海
为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部署,上海将分类控制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做到“小学书面作业不出校门、初中疑难作业不带回家”。
按照“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工作日全覆盖”原则,上海新学期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将推行“5+2”模式,即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至少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可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实际,探索在工作日晚开设自习班。
广州
广州市为了让家长不再给孩子校外“加餐”,广州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课后服务“全覆盖”,尽量不留作业回家,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全力保障孩子每天10小时睡眠和1.5小时以上体育活动。
鼓励因材施教,鼓励学校应用人工智能(AI)手段支持教学诊断与改进,组织学生进行拓展学习和深度学习,培养学生主动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对学习困难学生予以个别化指导。严禁违规补课。
在作业减负方面,广州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作业管理机制,制订作业管理细则,建立校内作业公示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鼓励实行每周一天“无作业日”。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和总量。
成都
成都市自7月中旬起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为加强风险防控,该市试点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方全额资金存管制度、风险评估机制,并支持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先消费、后付费”运营模式。(记者 赵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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