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城南闲置三角地变成公园。
依兰县城南最近新增了一处公园,园内碧草如茵,曲折的小径在草地上延伸开来,附近的居民三三两两在这里悠闲地散步。但是,就在3个月前,这里还只是一处被垃圾和杂物占据着的洼地。这巨大的变化就是依兰县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带来的成果。
自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依兰县提前谋划、迅速行动,制定下发了《依兰县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建立了涉及7个方面62个事项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台账。同时,依兰县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承诺“为民办实事”事项167个,全力解决旧楼改造、城乡环境治理、审批流程优化等一批群众关切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
城更美
今年3月,在城区环卫保洁工作中,依兰县城管局发现城南出入城口附近的三角地不仅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的情况,而且还有私搭乱建的板棚。依兰县城管局立即行动,通过调配车辆作业、增加收运频次、加强日常巡护等工作解决楼区垃圾堆放问题,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据依兰县城管局局长赵晓明介绍,为有效提升城南出入城口和附近居民区的整体环境,城管局对三角地的环境进行了整治美化,拆除了违建棚房,伐除了杂乱草木,铺设了草坪,恢复了界石,将这里打造成了城南的一处休闲公园。
生活在附近的居民吴铁军告诉记者:“以前经过这片三角地,大家都得捂着鼻子走。这里是一处洼地,又是垃圾堆放区,一到夏天,雨水和上垃圾,那个味道别提有多难闻了。现在这里变成了公园,不仅彻底解决了三角地脏乱差的问题,而且弥补了城南没有公园的缺憾,大家锻炼遛弯儿都有了好去处。”
民更富
“怎样带领大伙儿过上好日子”是依兰县达连河镇党委、政府在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思考得最多的问题。
达连河村人多地少,达连河村村支书武延奎带领村民到山东济宁、菏泽等地考察后决定发展养殖项目。去年10月,达连河村集体自筹资金180万元,成立达连河村群羴盛源养殖合作社。但是,合作社在施工建设、财务管理方面没有经验,达连河镇党委、政府得知后请了5名义务顾问,帮助合作社解决其施工运营中的棘手问题。达连河镇畜牧站安排专人作为合作社顾问,在为合作社把好疫病防范关口的同时提供技术支持。今年3月达连河镇党委政府又帮助这个合作社申请到了壮大村集体经济的50万元专项资金,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据武延奎介绍,合作社现有羊舍3栋,厂房1栋,养殖小尾寒羊、胡羊、杜波、波尔527只,目前合作社仍在扩建之中,完成扩建后,预计可养羊1000只以上。
为了带动更多村民增收致富,合作社将把10只母羊与1只公羊捆绑成1组,放在有养殖意愿的农户家中寄养,养殖户每年只需向养殖场交回10只小羊羔即可。几年后,剩下的所有羊就都归养殖户所有。
除此之外,合作社还配建了饲料加工厂,全村3000多亩地的秸秆都在这里实现了再利用。
依兰县达连河镇达连河村群羴盛源养殖合作社里的工作人员正在给母羊做超声检查。
事更顺
在依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里,记者看到入口处的桌面上摆放着一系列的服务指南,有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异议登记、不动产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等。这些服务指南上清楚地列明了办理各种手续所需的材料、办理流程。
依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储继军说:“我们通过化繁为简、作风提质、畅通信息等措施,让企业‘少跑路、不跑路、不跑冤枉路’,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强力推进一次办结。”
烟气选择性脱硝催化剂循环经济产业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处理失活烟气脱硝催化剂6万立方米,总投资1.2亿元,占地面积47178平方米,分两期工程。目前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计划2022年5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9929万元,带动189人就业。
烟气选择性脱硝催化剂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方是黑龙江智绘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项目经理孙搏告诉记者:“由于公司总部在哈尔滨,多次到依兰县往返办理手续十分不便。依兰县自然资源局为企业开通了绿色通道 ,我们只需将材料邮寄过来,工作人员就能帮助我们办理手续,真正实现了让企业少跑路。”
依兰县委书记陈宇辉说,依兰县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主责主业思考应该为群众解决哪些痛点难点问题,组织基层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上而下解决关乎民生福祉的重点问题,自下而上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现实问题,在为民办实事中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文/摄 记者 赵宇清)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