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黑龙江省取水许可全面进入电子证照时代
2021-02-04 09:37:02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自2020年10月28日,我省颁发第一张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以来,经过全省系统搭建和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全省13个地市,90余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签发能力,标志着全省取水许可全面进入电子证照时代。

  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是国务院确定的首批高频推广应用的电子证照之一,也是水利部门首个行政审批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实行取水许可审批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对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依法规范和加强取用水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8月,我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正式启动,省水利厅会同省营商环境局协同推进,积极协调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加强与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水资源管理中心的工作联系,最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贯通,完成取水许可证申领从“群众跑腿”到“信息跑路”的转变。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结合实际需求,开展取水许可存量证电子化转换,完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功能,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与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深度融合,着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促进水资源强监管。(李刚 记者 吴玉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