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加大力度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按照“依法禁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奖罚并举”的原则,建立健全秸秆禁烧长效管理机制,巡查检查督查不放松,强化问责力度,屡发生火点加重追责,以秸秆禁烧倒逼秸秆综合利用,不断降低秸秆露天焚烧带来的空气污染。
据悉,哈尔滨市实行全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秸秆重点禁烧阶段为2018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和2019年3月10日至5月15日。哈市成立了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市禁烧办)设在哈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市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哈市农委、公安局等各成员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开展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各区县(市)政府承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作为具体负责人,组织实施当地秸秆禁烧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哈尔滨市部署设立五级网格,压实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屯五级责任制。
巡查检查督查不放松。今年,哈市秸秆禁烧工作增加了一支有力的新生力量,各区县(市)每个乡镇配备1台无人机,在辖区地块进行全覆盖监控,并实时上传。哈尔滨市多管齐下,通过遥感卫星数据、无人机监控、各级督查监察及12369举报情况解析全市秸秆焚烧形势,并利用“互联网+”技术,运用全市近地面通信塔数据,启动机场等重点区域高清视频监控,对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进行捕捉识别,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无一漏网。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屯(村小组)组织建立了巡查机制,实现“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各级网格单位每天接收上级指令,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巡视检查,所辖村屯发现秸秆焚烧着火点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止并扑火,严格按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屡发生火点加重追责。哈尔滨市将会根据秸秆禁烧期间我省通报的问题线索,以及其他卫星遥感影像解译、12369举报受理、市级督查等火点数据,对相关党委、政府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在一天内发生4个火点,或者在其他禁烧时间段两天内发生8个火点的,对二级网格党委政府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总网格长、分网格长追究责任。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在一天内发生3个火点,或者在其他禁烧时间段两天内发生5个火点的,对三级网格党委政府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总网格长、分网格长追究责任。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在一天内发生2个火点,或者在其他禁烧时间段两天内发生3个火点的,对4级网格党委政府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总网格长、分网格长追究责任。如果这些被追究单位和责任人员管辖范围内,再次发生同样火点情况,将加重追责。(记者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