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用餐人员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9月6日起,伊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区内设立食堂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伊春区第二中学、明园敬老院、伊春区政府幼儿园等地,围绕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仓储情况、清洗消毒落实情况、加工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落实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规范指导,并要求其在一周内改正。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9月6日至9月20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托幼、养老食堂食品安全不出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记者 刘庆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