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出台了新修改的《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16日上午,哈尔滨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预案》进行解读:修订以后的新《预案》预警启动门槛进一步降低,同时,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应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制定了强制性控制措施,细化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北网记者 许诺 摄
据介绍,新《预警》主要突出两大方面。首先是预警级别,原来的《预警》中,除一级(红色)预警外,其他预警等级以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AQI>200)的持续时间来确定预警级别,四级(蓝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三级(黄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二级(橙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1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一级(红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记者了解到,三级(黄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增加了预警启动条件,AQI24小时均值达到500且将持续8小时(含)启动三级(黄色)预警,达到500且将持续16小时(含)启动二级(橙色)预警。修订以后,预警启动门槛进一步降低。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应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则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
此外,新《预案》制定了强制性控制措施,各成员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时的环保职责进行明晰和细化,保证应急值守系统顺畅,在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红色预警期间,指挥部办公室可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联合办公,开展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督查等工作。(记者 许诺 编辑 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