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市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7月起,6项减税政策在哈尔滨市正式落地,预计今年全市将有1.9万余户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分享税收政策红利16亿元。
据了解,这六项减税政策简称为“1+4+6”。其中,“1”是指增值税并税率政策,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以前税率结构共分6%、11%、13%、17%四个档,新政实施后,13%这一档取消,原适用于13%税率的企业,将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4”是指四项所得税新政。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中,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享受20%优惠税率减半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预计仅2017年,就将有1.6万户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税1.4亿元。此次推出的6项减税政策实现了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等三大类税种的全覆盖。据预计仅2017年,就将有3400余户企业减免增值税12.8亿元。
自7月起,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据测算,哈尔滨市可享该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人群在120万人左右。(记者 邢汉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