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9日讯 (陈慧媛 记者 霍枭涵) 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中,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实际,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切实解决群众难题。
近日,东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沟通调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外村村民王某于2008年在某村开荒耕种了3亩土地,后因统一调整置换为涉案的土地。2019年起,王某按照旱田的标准向该村委会缴纳土地承包费。2022年,因涉案土地变更为水田,村委会便要求王某按照水田的标准缴纳2022年的土地承包费。王某认为是自己耕种的是置换地,应当按照原来开荒地标准缴纳费用,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村委会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土地并缴纳2022年的土地承包费。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村干部沟通调解方案,并通过王某的亲属做王某的调解工作。几经波折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按照水田的标准向村委会缴纳2022-2023年度土地承包费,村委会将王某目前耕种的3亩水田置换为3亩旱田,双方均得到了满意的结果,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东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能动司法,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司法惠农贯穿到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