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0日讯(记者 刘嘉)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曾经需要到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等材料才能完成的许可审批,现在去省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就可以完成。像这样可以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省生态环境厅共有28个。
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屏幕。
28项政务服务“搬新家”
作为首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之一,省生态环境厅将符合进驻条件的2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项、公共服务4项。
在省政务服务中心A1-A9综合窗口,可以办理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辐射安全许可的首次或重新申请,以及变更、注销、延续、换证等业务;也可以办理权限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许可业务等。
除行政许可外,公共服务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环保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确认为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豁免备案证明;其他权利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首席事务代表”让服务更到位
省生态环境厅选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业务骨干于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业务骨干艾炜杰分别担任省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厅窗口的首席事务代表A、B角,全面落实“AB岗”制度要求。
作为28个项目的“监护人”,省生态环境厅授予首席事务代表10个事项的最终审批权、18个事项的直接受理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
“上岗前,厅里组织相关处室对我们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帮助大厅窗口收件人员准确掌握收件标准。”首席事务代表艾炜杰说,“我们也将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成为厅政务服务事项的行家里手,认真履行审批职能,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到位。”
高标准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
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28个项目不仅仅是简单地换地方、换人,更是服务流程的优化与完善。据首席事务代表于洋介绍,核技术利用单位申请办理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放射性药品)转让审批,审批时限由入驻前3个工作日(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当日办结,助力核技术利用单位快速投产使用。
省生态环境厅完善了政务服务事项知识信息库和进驻事项标准库,规范事项关键词、标准事项名称等信息,明确办件类型、办理形式、收件出件材料等基础信息,并提供收件审核要点及历史办件案例。同时将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到位,实现共享应用。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以高质量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试运行以来的情况,动态调整事项办事指南,强化厅内与首席事务代表的配合,确保政务服务事项高质量高标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