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消息(记者 刘才星):为加强数字经济地方行政立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打造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新引擎,按照年度立法工作安排,黑龙江省司法厅对《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开展审修工作,并形成了《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征求意见稿)》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的原则,围绕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通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着力强化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通过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着力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通过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治理和服务能力水平,着力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数字乡村加快建设。
目前,黑龙江省司法厅将《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sft. hlj. gov.cn),在下方“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黑龙江省司法厅,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邮政编码:150090。
三、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engfulifa@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