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推进黑龙江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重组后的省司法厅,确立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司法行政工作,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于一体,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新的职能格局,在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2022年,新一届司法厅党委坚持时刻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重要论述,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龙江为己任,讲政治、强作风、塑生态、勇担当,切实履行好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中所承担的重大责任,统筹推进法治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省司法厅党委班子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
把牢法治航向 在站稳政治立场上见忠诚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省司法厅党委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部门“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的职责定位,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建立“会前学法学史学纪学讲话”机制,年初以来,省司法厅党委会共开展学习27次。
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专门建立专项工作组,编辑整理学习资料,制定推进落实清单,定期总结分析,查摆困难问题,跟踪督办整改,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倡导“勤学细研、担当奉献、精益求精、创新争先、刚性落实、遵规守纪”六种风气,持续营造弘扬新风正气的浓厚氛围。首次举办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处级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班,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重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民警“急难愁盼”,出台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的意见,围绕四个方面提出20条暖警惠警措施,民警绿色就医通道、民警夫妻两地分居、伤残民警子女中考加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举措相继落地,受到省内外广泛关注,得到司法部和省政府充分认可,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显著提升。
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宣誓任职仪式。
主动服务大局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见担当
认真落实关于“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链条优化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龙江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聚焦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把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修改完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强化惠企利民政策供给,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努力营造宽松发展环境,进一步夯实营商环境“法治根基”。推动出台《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加力推进数字经济、建筑市场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地方立法,不断健全“1+N”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市(地)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评估工作,制定实施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加强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组建“龙江振兴发展律师服务团”免费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在哈尔滨、黑河、绥芬河自贸区片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成立黑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依托中俄博览会(哈洽会)成功举办两届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建立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成立哈尔滨金融仲裁院、哈尔滨知识产权仲裁院、牡丹江金融仲裁院、绥芬河国际商事仲裁院。聚焦群众关注的随意执法等问题,开展重点领域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做“小切口”文章着力解决规范执法“梗阻点”。在全省执法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7700余件,经验做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在全省推广。
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揭牌。
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实践单位揭牌。
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启动。
统筹法治建设 在全面依法治省上见行动
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筹备召开了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台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三个五年实施方案以及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全省市县法治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方案等一系列重磅法治建设文件,全面强化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完成了13个市(地)和77个中省直部门年度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工作。按照“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将述法内容纳入述职范围”的批示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目前,每年全省有2万余名党政领导干部以不同方式开展述法。我省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法工作试点省份,在全国率先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得到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的充分肯定。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哈尔滨市等7个示范市(县)、大庆市等6个示范项目被省委命名,密山市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命名为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建全省“八五”普法讲师团,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全省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首次编制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通过整合内设机构,增设政府法律事务处,固定列席省政府常务会,为省政府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人民调解。
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接待中心。
敢于攻坚啃硬 在深化改革创新上见成效
编制实施《黑龙江省“十四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民商仲裁、行政裁决、司法鉴定、法治督察、监狱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中办国办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自2021年5月1日起,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代表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改革推进速度进入全国前三名。“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工作中,重点案件办结率达到99.5%,位居全国第一,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完成了律师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和操作指引,确保委托下放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建立仲裁与金融、知识产权、旅游领域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全省仲裁机构年均处理各类商事纠纷6000余件,涉案标的近百亿元。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扩展到100项,实行“零接触”视频办理公证试点的执业机构达到50%以上。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全国首例公证机构制证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准入工作,填补了我省环损鉴定的空白,受理办结鉴定案件1124件。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坚持自我加压、跳起摸高,结合实际研究确定7项攻坚难题,提出34项攻坚措施,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提升。集中攻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全省排查重点案件的化解率已达98.45%,提前完成攻坚破难任务。省司法厅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优化调整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圆满完成,实现机构设置更加优化、职能配置更加科学、人员配备更加合理。
法律服务咨询现场。
值班律师接听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2022年“大美龙江无法不美”旅游普法活动启动。
守住安全底线 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见真功
切实把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考验,作为忠诚担当的重要标尺,全力抓好维稳安保各项工作。
行政复议现场。
全省监狱系统连续6年保持“四无”,戒毒系统连续9年保持“六无”,监所疫情防控持续保持“三零”战绩。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制定省市县三级社矫机构和司法所权责清单,印发防范社区矫正重大风险应急处突预案,探索建立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充实社区矫正队伍新机制,积极推进人民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联网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扎实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2022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整合调解、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各类司法行政资源,聚焦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强化“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排查社会面各类矛盾纠纷11.3万余次,调解纠纷10.4万余件,我省人民调解工作连续6次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建成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12348法律服务热线省级统筹,专业律师“7×24小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现已接听群众来电23万次,通过释法析理、答疑解惑,化解上诉上访事项2408件,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明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吹响了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奋进号角,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切实履行好统筹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健全“四个体系”,压实责任链条,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埋头苦干、奋勇前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进法治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远才 张林 黑龙江日报记者 米娜 图片均由省司法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