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报道(记者 刘才星):5月18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相关工作进行解读。会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崔永洪介绍,省司法厅党委把制定《意见》作为关心关爱民警、推动监狱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崔永洪现场发言 摄影 谢景强
崔永洪表示,《意见》的主要特点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大力实施暖警惠警工程,及时回应“急难愁盼”,以坚决果断的措施让监狱戒毒民警受到激励、物质待遇得到有力保障、身心健康得到关怀、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不断增强其职业归属感、荣誉感、获得感。
《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激励,通过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等职业保障制度,成立民警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强化了职务职级激励,通过及时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和警衔评授,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完善培养培训机制,制定实施优秀青年民警跟踪培养计划;落实了荣誉仪式制度,通过建立常态化慰问机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培育职业荣誉感。
《意见》加强了民警的物质保障。通过严格执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制度,杜绝“普惠制”和“平均主义”;落实了人民警察伤亡补助等抚恤优待政策;健全了特困民警救助机制,优化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
《意见》加强了对民警身心健康的关爱。严格落实了民警带薪年休假、陪护假等制度;科学确定了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执勤备勤模式;强化了心理健康服务,落实健康体检制度,畅通民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努力打通为民警身心健康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民警真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意见》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依托黑龙江监狱、黑龙江戒毒微信公众号开设《有话对厅局长说》专栏,畅通民警诉求反映渠道;推进家属“团圆工程”,实施“鹊桥计划”,健全完善民警生活保障机制;建立监狱戒毒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警力下沉,压缩非执法岗位用警,推动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制度,着力缓解一线警力不足问题,减轻基层民警压力。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着重从三个方面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牵头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委每年年初进行全年从优待警工作部署,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从优待警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拧紧责任链条,按照“四个体系”要求,对应20条措施明确70项重要举措及责任人,提出87项主要成果并确定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将从优待警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和系统内巡察,加强督导检查,定期组织问卷调查,强化考核问责,推动从优待警任务措施“刚性落实”。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和解读从优待警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大力宣传推广从优待警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密切跟踪研判工作舆情,及时回应民警和社会关切,为从优待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