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日讯 4月1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医保局获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如期参保缴费,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参保权益,近日,黑龙江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税务局联合发文,将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据介绍,城乡居民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2022年6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按照各统筹地区医保政策执行。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户籍地居民医保,按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障待遇;未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的,按照属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政策规定执行。
牡丹江市医保局提醒市民,如果市民还没有参保缴费,请尽快参保缴费,避免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居民可以通过“牡丹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费,也可通过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窗口缴费。同一个微信号或手机银行账号可为多人缴费。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大家以微信公众号或手机银行自助缴费为主,尽量减少聚集。(文 徐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