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我省将按照为农、务农、姓农要求,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力争到2025年,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现新突破,基层社提质扩面取得新进展,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创新打造新型供销合作社迈上新台阶,供销合作社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供销合作社在“三农”领域展现新作为。
(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积极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我省将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汇集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为农服务的各种力量,瞄准为农服务的主责主业发力,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作用。
多种形式探索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推进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发展;切实推动政策、资金、项目向基层社倾斜,支持基层社拓展经营服务和涉农项目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选聘村干部、党员骨干、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等到基层社任职,充实优化基层人才队伍。
(二)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助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我省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持把为农服务摆在首位,建设和完善农资供应、农技服务、粮食储运、加工、销售和农村金融、农村电商现代综合为农服务体系,活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做好“供销合作社+”这篇大文章,加快形成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稳固拓展农资供应服务优势,推进“一县一策”,提供肥、药、种全程解决方案,采取精准化、规模化产业链直供;加强粮食服务能力建设,构建乡村原粮“一站式”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原粮收储、加工、销售、信息等系列化服务;加强牧场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综合性牧场信息化服务平台和覆盖部分市县奶牛场的奶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稳步开展金融服务,解决好农民农业生产金融贷款及保险理赔需求。
(三)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体系 着力促进城乡经济循环畅通
我省将围绕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发展现代流通网络,推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网络布局,提高流通效率,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大力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加快建设便捷、规范的乡村综合经营服务网点,新建和改造一批村级综合服务社、村级便利店等农村网点,积极发展社区便利店、连锁直营店等不同类型零售终端;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发展中央厨房、果蔬配送业务,加快农产品进城和日用消费品下乡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网上商城、社区团购、直播带货、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
(四)培育壮大社有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我省将持续推进社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振兴主体,提升为农服务产业支撑能力。
提高社有企业产业支撑能力,分行业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出资创办、入股参办和服务带动等方式领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产业融合带动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促进农业“接二连三”。
(五)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我省将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中发挥独特作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助力脱贫地区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推广哈尔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经验;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垃圾清运、村镇保洁、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推动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系统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
(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增强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影响力
我省将加快创新发展,提高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增强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打造供销合作社品牌,传承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增强供销合作社影响力。
强化科技服务能力,提供精准化农化技术服务,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体系,建立一体化农技服务组织;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企业选人用人和考核机制,继续实施人才兴社培训工程;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开展“供销品牌创建活动”,强化品牌宣传推广力度。(记者 阴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