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召开松花江干流 市级河长述职汇报会
9月23日,黑龙江省召开松花江干流市级河长述职汇报会。会议通报2021年1—8月松花江干流国控考核断面水质情况,听取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鹤岗市、绥化市松花江干流市级河长和相关责任单位松花江干流管理和保护情况汇报,对松花江干流水生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黑龙江省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提高治理保护质量和水平,推进松花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持续改善松花江水生态环境,为建设人水和谐共生的幸福河湖,建成生态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治突出问题。聚焦水环境不优问题,狠抓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收集管运,加强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管理,强化船舶污染物治理。聚焦“清四乱”不彻底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肃追责问责。聚焦涉水事件执法难问题,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聚焦水库安全问题,加大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力度,全面提升水库运行管护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要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办组织协调和分办督办作用,落实好本级河湖长确定工作事项。加快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河湖长制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并严格考核问效。
副省长、松花江干流省级河长徐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记者 吴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