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现市级统筹 持续医保惠民 上半年为参保者节省药费3.9亿元
今年6月30日,哈尔滨市全面实现了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但哈市医保惠民的步伐没有停歇。哈尔滨市委全会召开后,哈市医保局陆续召开党组会、系统工作会,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出台和落地。“为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半年,哈市医保局将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在医保市级统筹实施后的政策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质量和能力提升、持续提升群众医保待遇等方面发力,将各项政策落实落靠。”哈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告诉记者。
办事群众在窗口前咨询并办理医保业务 摄影 刘艳
急诊和自行转诊将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今年6月30日,哈市全面实现了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了制度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三统一”,提高了统筹层次,增强了基金抗风险能力,消除了市域内政策差异,9区9县(市)老百姓公平享有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资源,覆盖700.4余万名参保人。在看病支付上,实现了一张医保卡走遍哈市。此外,职工医保每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万元,实现了市域内就医直接结算。
“下半年,哈市医保局将加强对医保市级统筹实施后的政策落实情况、基金运行情况监测,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与培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哈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徐军说。
该局还将做好异地就医工作,推进急诊、自行转诊等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落实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探索与深圳市建立药品跨区域联盟采购合作模式,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职工和居民特殊疾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病种将统一
下半年,哈市医保局将持续提升哈市参保人待遇保障水平。在提高城镇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的基础上,扩大门诊特殊疾病和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进一步减轻特殊疾病和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统一哈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特殊疾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使哈市参保人享有平等医疗保障待遇和服务标准,是哈市医保局将要努力的方向。”哈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徐军说。同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筹资标准和门诊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标准。按照医疗费用分段设定大病保险支付标准,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取消年度医疗费用封顶线,减轻重病患者经济压力。
便民医保服务方面也有新举措。据介绍,下半年,哈市医保局还将稳妥推进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改革,将医保服务和资源下沉到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全面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打造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实现医疗保障服务“办事不求人”。
上半年为患者节约药品费用约3.9亿元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哈市医保局上半年持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出台的系列政策可圈可点,将惠民理念落到实处。
该局扩大了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已经将符合要求的127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通过进一步减免证明材料,全面实行个人承诺制,实现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诊人员、自由转诊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了长居异地市民和离休干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在外地上学的哈市大学生、冬天前往南方猫冬的‘候鸟人群’提供了医疗保障,参保人在参保地和家乡哈尔滨都能直接结算并且享受同等待遇。”哈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赵清昊说,上半年共实现异地备案34998人,直接结算37186人次,基金支出4.43亿元。
哈市完成了国家四批和省一批共五批168种常用药品集采工作。常用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治疗领域,这168种药品价格平均降价50%以上。今年5月1日,哈市医保局正式执行“六省二区”联盟组织的11种药品和冠脉扩张球囊集中采购中选价格。“这11种药品涉及呼吸、神经、内分泌、消化等临床常见疾病,平均价格降幅58.05%左右,最大降幅可达91.69%。集中采购后,冠脉扩张球囊最低中选价格仅194.5元,平均降幅89.9%,在采购年度内,预计可节约9000多万元。”哈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赵清昊表示,在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哈市医保局累计为哈市患者节约药品费用约3.9亿元。
让市民“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该局将市级26个经办服务事权事项和3个辖区管理事权事项下放至区社保中心,对梳理出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上的11主项、29子项,向全国优秀典型看齐,进一步精简服务事项,再造办事流程。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将经办高频事项纳入银行柜台办理,极大方便了参保企业和人员。(记者记者 樊金钢 刘艳 见习记者 张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