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温颖介绍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情况。温颖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利用,根据省委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决定采取“决定+条例”的黑土地保护立法方式,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专项决定,并将制定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增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黑土地是珍贵的土壤资源,黑土耕地是重要的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黑龙江省是黑土地大省,面积占全国黑土地面积的45.7%,其中典型黑土耕地面积占东北典型黑土耕地总面积的56.1%。为了将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黑土地保护立法作出的部署,《决定》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据介绍,《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进一步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政治责任,使保护黑土地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共同责任和共同行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构建党委领导下的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黑土地保护职责;多措并举,有效保护利用黑土地,防止黑土地面积减少和质量下降,鼓励节约使用黑土地;进一步强化黑土地保护的考核监督。将黑土地保护利用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指标,并将黑土地保护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加强人大常委会监督;推进专项立法进程,尽快出台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为保护利用黑土地提供法治保障。(杨雪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