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刘才星):6月25日,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黑龙江省政法队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哈尔滨召开。目前,黑龙江省正在推进“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建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这项工作进展如何?又取得了哪些成效?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金成出席会议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金成出席会议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摄影 孙英鑫
赵金成表示,黑龙江省司法厅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部门,具有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黑龙江省司法厅梳理和确定了立法为民项目、民法典宣传,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质效,解决困难群众委托司法鉴定缴费难、鉴定难的问题,推出“零接触”“不见面”视频公证试点服务,促进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等9件关乎民生福祉事项。其中,推进“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建设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内容之一。
据赵金成介绍,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争议解决的服务平台,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民利民、惠民便民,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载体。中心通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以及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非诉讼纠纷的解决资源,支持各类调解组织入驻中心,发挥规模和集约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非诉讼方式纠纷解决服务。
同时,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案件受理平台集实体、热线、网络“三位一体”,群众可以直接到中心面对面解决问题,也可以拨打电话或通过互联网向中心寻求帮助,调处结果可直接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按照工作安排,黑龙江省司法厅计划2021年年底前,全省13个市(地)和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挂牌成立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目前,全省已有9个市地(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黑河、绥化)和32个县(区)完成了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建设工作。
从已经建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的运行情况看,调解定纷止争的优势作用已经显现。比如,哈尔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刚刚成立,就成功调解了2起纠纷,其中1起还是涉外贸易纠纷。双鸭山市司法局建立全省首家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以来,整合8类法律服务资源,采用“人民调解+”运行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一网、一号、一次通办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成效明显。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各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已调处涉及债务、证券、劳动、继承等非诉讼纠纷465件,标的额近4516.8万元,化解成功率达95.3%,呈现出“调解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的良好态势。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发现,原来很多棘手的矛盾纠纷,不打官司也能得到妥善解决,既节省了诉讼成本,又节省了诉讼时间,也有效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握手言和,有效减少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可能带来的矛盾激化和情感对立,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黑龙江省司法厅将组成工作督导组,加速推进“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建设,持续细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动态调整、不断充实完善办实事内容,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标准,真正做到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