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电集团定点帮扶云南省文山市脱贫摘帽

2020-05-23 08:59:5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刘才星|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刘才星 通讯员 钱晓亮  邹海雷):5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正式批准昭阳区等31个县(市、区)退出贫困县序列。哈电集团定点帮扶的文山市名列其中,正式宣告脱贫摘帽。截至2019年底,文山市在经济协作、产业带动、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3.67%下降到目前的0.97%。

  扛鼎政治责任  坚定不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

  哈电集团加强党建扶贫,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通过基层党支部共建、业务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加强资金扶贫,通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教育扶贫,利用集团所属企业技校等资源,组织师资力量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强企业扶贫,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基金作用,支持文山市中小企业发展,带动文山市产业持续发展;加强商贸扶贫,努力扩大文山特色产品影响力,积极帮助培养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殊产品;加强就业扶贫,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实用技能,帮助文山籍大学毕业生就业;加强产业扶贫,因地制宜支持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帮助文山市招商引资,推动文山市经济持续发展。

  一直以来,哈电集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地把定点扶贫工作落到实处,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多次深入扶贫一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调研检查扶贫项目,了解贫困群众实际脱贫情况,持续推进定点扶贫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多次给哈电集团发来感谢信,对哈电集团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线上凝聚的卓越智慧和辛勤汗水表示感谢。

  发挥自身优势  探索实践具有特色的扶贫路径

  哈电集团紧密结合文山市资源禀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施了大量精准扶贫项目,从“输血式”到“造血式”,从“粗放式”到“精准式”,持续推动文山市脱贫攻坚工作走在前列。

  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红甸乡扶贫车间项目可提供100个务工岗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40名),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建档立卡户脱贫,投用4个月解决就业3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户9人次。坐落在文山市马塘镇的另一座扶贫车间相继完工,与其他就业项目一起重点解决561户水库移民的就业问题,将稳定用工400人以上。产业扶贫基金扶持国资车位项目预计创造就业岗位200个,可带动12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每年的100万元收益可用于其他扶贫项目。

  拓宽文山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在哈尔滨设立文山特色产品直营店,与建设银行善融商务平台进行合作,实现了线下、线上双渠道销售,通过联展等方式扩大销售渠道,2019年销售额达440多万元。同时,积极协调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作,推动文山农产品加快上线云南省“云品汇”电商平台。

  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种植业。采取“党组织+企业+村集体+农户”模式,卧龙街道高登社区利用专项扶贫党费实施了百亩青花椒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带动建档立卡户42户139人每户载种3亩青花椒,专业技术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和产品保底收购,为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奠定基础。仅土地流转一项,每年就可以为群众实现稳定收益4万元。

  “输血”“造血”并重  增强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哈电集团坚持把“两不愁三保障”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夯实脱贫基础。如今,换穷貌、改穷业、拔穷根的强劲力量集聚迸发,一幅幅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幸福画卷在文山市徐徐展开。

  投入资金实施入村入户道路硬化工程,不仅解决了卧龙街道高登社区下辖的八家寨自然村村民出行难问题,而且带动周边161户739人转变生产方式,各种经济作物、养殖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自2016年起,通过“文山干部入哈”“哈电送教下乡”等方式,积极为文山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搭台清障,举办了6期脱贫攻坚培训班,为文山市培训干部和群众380余人次。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哈电集团抢前抓早,提前谋划,积极与文山市政府沟通研判,针对疫情期间文山市外出务工人员大量滞留家中,农副产品滞销等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利用央企平台,协调当地企业解决临时就业问题,协助贫困农户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不断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精准扶贫帮扶举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