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防疫物资生产和市场整治行动

2020-05-14 08:55:16|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刘才星|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我省整治防疫物资生产和市场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药监局、哈尔滨海关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抓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巩固疫情防控战果、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是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纳入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工作格局之内,以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要坚持“四个突出”,严把“六个关口”,着力保障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突出全种类整治,突出全过程整治,突出全方位整治,突出综合整治。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严把源头质量关,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严把产品出口关,全面查验出口防疫物资;严把资质审核关,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严把市场执法关,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把服务质量关,全面做好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工作。(纪祥勇 记者 王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