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次发布二次供水改造技术导则
28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首次发布《黑龙江省既有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技术导则》。本导则要求,二次供水改造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安全使用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要求。使用的管材、管件、蓄水容器、防护材料、消毒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具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本导则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悉,制定该导则旨在规范省内城市既有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提高改造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在改造过程中做到安全可靠、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导则要求,水池(箱)选用的蓄水容器、密封材料、防护材料等应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严禁采用对水质有污染的材料,并应采用防腐、防渗措施。水池(箱)距污染源、污染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相关的规定。生活饮用水水箱应与其他用水水箱分开设置,生活饮用水水箱上方严禁有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水池(箱)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消毒后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消毒后的水质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色度、浊度、嗅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大肠杆菌、菌落总数、消毒剂余量。(记者 吴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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