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到双丰看森防
年年春防今不同,防疫防火要并行。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作为全市森防的“南大门”,伊春森工双丰林业局公司“一套人马、责任双担”,坚持“疫情防控不松劲,森林防火绷紧弦”的理念,找准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切合点,统筹部署,精准施策,形成了人人是疫情防控员、个个都是防火战斗员的良好局面。
双丰林业局公司森林消防员在保养防火运兵车辆 孟大春 摄
4月17日清晨,春日里的第一缕阳光刚刚从山边照进来,距双丰林业局公司局址22公里的横太林政防火检查站内,60名森林消防队员已全部集结完毕,开始了体能技能训练。
走进横太检查站,驻地内干净整洁,内务摆放标准,各种灭火设施和车辆整齐划一。“轰、轰、轰……”“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灭火机具的轰鸣声和铿锵嘹亮的口号响彻训练场,森防队员们依次进行队列、灭火机具使用、运兵车辆检修、灭火技能等科目的训练。
“从3月15日春季森林防火期开始,队员们就靠前驻防来到横太检查站,开始为期3个月的春季驻防。”在训练休息间隙,双丰林业局公司森林消防大队队长杨伟成向记者介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春耕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火险等级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我们要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军事化、正规化及综合作战能力,就是要适应扑救各种森林火灾的灭火作战需要,确保出现火情时,队伍拉得出、打得赢。”
虽然每天训练很辛苦,但队员们士气高涨,“靠前驻防既可预防森林火灾,保护辖区生态安全,又增强了我们的专业扑火本领,保护好家乡的绿水青山,是我们的神圣使命!”
今年春防伊始,双丰林业局公司就成立了由董事长担任森防总指挥的森防指挥部、副处级领导分片包保的森林防火指挥体系,与林场分公司签订森防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及时发布火险等级,落实具体防火工作任务。建立了公司、战区、林场所、山头沟系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林班、到人头、到山头地块,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位。十个分公司分为三个战区联防联控,西线分公司与毗邻村屯签订了联防协议,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区域大联防的良好局面。
在双丰林业局公司茂林林场分公司,记者看到,卡口值守人员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扫码、测温;安装着“大喇叭”的防火防疫巡逻车走街串巷“机动式”巡逻;林场分公司的广播站每天从早到晚循环播放防疫防火知识……
茂林林场分公司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防死守,压实落靠火源管控责任,严格落实防火“网格化”管理。将林场划分为7个网格,由“一把手”任总网格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分网格长,配备人员26人,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严格落实机关干部、管护队员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防火责任不断档、不留白。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由30人组成的快速扑火小分队时刻集结待命,一旦发现火情,做到就近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截至目前,茂林林场分公司共发放森林防火倡议书380余份,与110户职工群众签订“十户联防”公约,签订野外不吸烟保证书132份,与农林交错地带住户全部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同时,组织机关干部和管护队员,对场区周边的隔离带及林缘可燃物进行集中清理,清理隔离带总面积30万平方米,排查火灾隐患5处,清理可燃物垃圾20余车,为护林防火再添一道“安全网”。
双丰林业局公司切实发挥森林防火检查站“屏障”作用,在进入春季防火期后,迅速转变工作职能,从疫情防控为主变为防疫、防火同时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知识,真正做到防火意识深入人心,疫情防控家喻户晓。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居民区无病毒、森林里无火灾、耕地上无烟雾,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双胜利”,努力实现双丰林区42年无森林火灾的目标。(记者 李敬泽 白宝俊 赵斌)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