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持续开通“点对点”运送列车 确保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
黑龙江持续发出农民工返岗列车。黑龙江省人社厅供图
人民网哈尔滨3月11日电“去年在天津打工,本以为今年遇到这种情况出也出不去了,回天津复工的希望很小。没想到政府一直在想着我们,提供列车包厢送我们返岗。真的很给力!”在牡丹江火车站的候车室,牡丹江市阳明区的于树国高兴地说。他将前往天津造船厂工作,每月收入有6000多元,“我一年最少能挣八万块钱,比以前在家种地强多了。”
3月11日17时10分、20时35分,牡丹江市发出首批2趟“点对点”农民工返岗列车包厢,运送来自林口县、宁安市、海林市和市区的248名农民工复工返岗,他们将在天津市及周边地区从事仓储、运输、造船、石油钻具加工等工作。3月12日,牡丹江市还将列车包厢运送农民工到杭州务工,接收23名农民工从辽宁到宁安市务工。
这只是黑龙江省包车运送农民工的一个缩影。2月18日,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发出黑龙江省第一辆返岗专车,运送53名农民工到浙江省宁波市务工,此后密山、依安、龙江、宝清、绥滨等地持续发出专车,海伦市两批5架农民工包机更是开创了黑龙江省专机运送农民工的历史。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10日,通过“点对点”服务方面,全省已累计组织民航包机6架次,火车专列6列,专厢36个,专车1354车次,共运送31721名农民工返岗复工。春节期间全省返乡的农民工31.13万人,已有15.3万人返岗复工,占比49%。
包机、专列、专厢运送的背后是人社部门联合交通、卫健、公安建立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由人社部门负责精准摸排农民工返岗需求和输出地输入地有序有效衔接、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做好健康检测、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运力保障、公安机关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据牡丹江市人社局刘宏斌局长介绍,全省第一次农民劳务输出专班会议之后,牡丹江市分类统计农民工务工信息,动员引导时间段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的农民工集中时间出行。截至目前,已收集汇总务工人员信息3800多条,统计有外出乘车乘机需求的信息1400多条,根据出行时间、目的地进行分类梳理,分别形成服务方案,增强服务农民工有序出行的针对性。
按照“出发有组织、健康有监测、运输有保障、运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的要求,对返岗农民工实行全程服务保障。出行前,向每名务工人员发送温馨提示,指导外出务工人员及时获取“龙江健康码”,及时掌握外出务工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农民工防疫健康教育和行前体温检测,防疫和铁路等部门做好列车包厢的安检和消杀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在火车站不滞留、快安检、快测温、快上车,公安部门加强运送途中治安保障,确保农民工安全有序健康出行。
“我这回打工,从找工作到出门,都是政府帮办的,真是太感谢了!”来自海林市柴河镇的张学梅说,“我就在家躺着刷刷手机,就找到工作了,这又直接送到地方,真是方便又省事。”
张学梅提到的“刷刷手机”,是省人社厅正在推行的线上春风行动。该活动从3月1日开始,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将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专场、民营企业专场、农民工专场、高校毕业生专场等八个专场招聘活动,有1400余家企业参与,累计提供岗位2万余个。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稳就业工作专题会议和稳就业专班第一次会议后,省人社厅联合省妇联、工会等主办单位,增加了省际间有组织劳务输送、融媒体云聘会等内容,变传统的求职招聘“面对面”为“键对键”“屏对屏”,促进求职者和企业在网上实现精准对接,推动扩大黑龙江省农民工就业渠道。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通过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和微信“点对点”出行小程序,加强动态监测,加强线下摸排,通过人社服务专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务经济人等深入村屯、社区详细统计,有针对性推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加强跨省劳务合作对接,在密切与中东部浙江、江苏等12个协作省份信息互联的基础上,扩大合作省份,支持有条件的市(地)、县(市)在省外设立农民工劳务输出基地。继续强化“点对点”服务保障,促进有组织外出务工;对零散个体外出务工的,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努力提供“一对一”出行服务。(苏靖刚 林乐君)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