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复工企业开辟“专属通道” 哈尔滨推出“助企八条”为企业护航
“我们急需办理公证,越快越好!”近日,哈尔滨公证处公证员程煊淇接到我省四家大型企业的申请,称他们急需办理赴俄所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多项文件的公证。这是涉及我省企业境外发展的大事,哈尔滨公证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为他们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协调各部门开始工作。
公证员程煊淇告知了对方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并即时进行在线受理。因文件较多,四家公司仅材料传递和确认就用了两天。公证员助理将材料整理好后迅速传递给翻译部。
由于这批公证需要翻译的内容较多,文件加证词共150多页,其中仅一家公司的章程就达50多页,且翻译难度较大,为了尽快完成翻译工作,哈尔滨公证处俄文翻译乔新颖与翻译公司相互配合,加班加点,翻译完一部分就传给公证人员一部分,便于快速制作公证书。在翻译人员的努力下,原本的翻译所需时间硬是被压缩到了一半。
四家公司此次共申办了34项公证,因公证材料较多,经处领导特批,助理魏琳专程来到处内,在公证员程煊淇的指导下整理出卷宗各项材料,并交由制证中心加急制作。预计下周全部公证书即可交到企业当事人手中。
据哈尔滨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发生以来,该公证处不仅推出特殊时期在线公证和国内免费邮寄等便民举措,也着眼于经济发展大局,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随着我市各大企业相继有序复工复产,哈尔滨公证处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专门推出“助企八条”,具体如下:
办理涉企不可抗力公证
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明效力,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办理“涉新冠肺炎”不可抗力事件公证、声明公证、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和法律意见书等,解决企业实际难题。
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据效力,通过电子取证系统为企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产品的确权、维权进行存证取证。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虚假产品,特别是涉及到生产疫情防控用品的企业,通过实时固定互联网电子证据等保全方式,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快速有力的证据。
设立涉企服务在线公证顾问
我处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向社会公布了值班电话、公证员个人手机号和微信二维码,公证员随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公证员积极对接相关企业,成为企业的公证顾问,主动提供咨询服务。
开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
对涉企公证务实行优先预约和优先办理。企业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官网在线办理、微信公众号办理等在线受理渠道,在公证员指导下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或通过微信传给公证员相关材料,公证员实行远程受理。结合免费邮寄送达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重点企业公证限时办、上门办
对于一带一路建设、自贸区企业急需办理的复工复产相关公证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加急提速,限时办结,必要情况下可上门服务,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供最快最优的服务。
发挥公益属性,积极减费惠企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复工复产企业申办的不可抗力事实类、文书类、证据保全类和译文相符类公证免收公证服务费。对抵押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融资类公证事项;对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申办的公证减收公证费。
疫情防范不放松
对于预约现场办理的企业当事人,公证处实行单独办理,并为其做好消毒、测温、登记和防护措施,提供一次性手套和专用签字笔,确保当事人和公证员的安全。(记者 王冠 )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