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商业餐饮及“九小企业”外,哈尔滨香坊区企业复工复产
日前,哈尔滨香坊区工业、总部经济、种子饲料化肥农资等相关企业,全面开复工。
取消备案审批程序,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承诺即复工政策,企业仅需提供复工复产申请报告、疫情防控承诺书和疫情防控预案(参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复工复产的相关防疫规定),网上上报至香坊区防指部生产服务组登记备案(上报邮箱xfqqyfgz@163.com),即可复工复产。
对规上企业监管由区企业生产组和驻厂员共同进行日常监管。规下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监管。属地街、镇按网格化协助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关停整改,经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传统商业、餐饮娱乐企业、“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相关企业仍按《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号公告》和《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0号公告》执行,不得开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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