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单位怎样防控疫情?齐齐哈尔市发布第11号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齐齐哈尔市复工复产单位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单位防控主体责任
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贸物流、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场所及市场主体要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两手抓、两手硬,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一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监管责任。监督工作、营业人员按要求配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共餐,工作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禁止上工上岗,服务对象不戴口罩拒绝入门。二要严格落实人员管控责任。坚持所有人员日测体温和健康监测,严格控制在岗人员流动,不开或少开会议,实行分餐制。组织职工错峰上下班,有条件的安排专车接送。来齐返齐人员必须监管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上班。三要严格落实场所管控责任。所有场所必须建立管控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成立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管控工作。要按照行业防控指南,做好日常消毒、通风和环境整治工作,准备复工复产单位必须在进行全面消毒、通风和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基础上,分类分批统一安排有秩序复工复产。商贸物流和服务场所要优化流程、改进方式、强化监管,控制人员聚集,保持1.5米安全距离。福利机构、医院等坚决杜绝探视等对外接触性活动。“两站一场”(火车站、客运站、机场)要加强疏导,控制密度,减少聚集。居民小区和村屯要按照分类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居民外出活动频次,坚持扫码、测体温、消毒和环境整治、挂牌隔离潜在风险人员、禁止小区村屯内的聚集性活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处理,并关闭封控。
二、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环节,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同时,要为复工复产人员和物资流动创造保障条件。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立足行业实际,全面开展行业疫情风险评估,制定行业防控标准,设定行业复工复产条件,加大综合服务和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复工复产。督导市场主体和所属单位结合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制定好防控方案,实行有利于防控的新业态新模式,严格执行各行业零报告制度。深入开展各项防控措施监督检查,不符合聚集性疫情防控条件的禁止复工复产,已经复工复产但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立即停产停业并依法依规问责。
三、严格落实检查督导责任
各级疾控部门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业务指导部门作用,组成工作指导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深入各行业、各企业全面检查指导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培训宣传、分类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技术性解决方案。一旦发生疑似疫情,要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疑似病例救治、密切接触者管理,落实区域消毒等各项措施,有效处置聚集性疫情,防止扩散蔓延。市县两级指挥部要采取灵活有实效措施,督导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思想松懈、工作不力导致聚集性疫情发生的,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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