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分区分级分类复工复产吹响集结号

2020-02-24 09:19:58|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孙东临

  原标题:分区分级分类复工复产吹响集结号

  一手抓防疫工作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工作不动摇。22日,黑龙江省工业运行应急保障工作专班下发通知,要求采取分区分级分类方式有序推进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再次吹响集结号。

  通知明确,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省政府确定的低风险县(市、区)、中风险县(市、区)和高风险县(市、区)名单,对“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农牧业生产必需、保增长必需”五类企业,实行分区分级分类管控。

  低风险地区:“外防输入”,全面组织复工复产

  低风险地区要按照“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好相关措施,全面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据介绍,在低风险地区,实行承诺即复工,从22日开始,拟复工复产企业仅需将疫情防控承诺书和复工复产备案表交至企业所在地工业运行应急保障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登记备查,即可复工复产;设立企业投诉热线,企业可通过热线对当地复工复产设置条件、检查审查、盖章签字等备案审批行为进行投诉,专班应及时受理,果断纠正;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省级专班实时掌握和定期通报县(市、区)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复工率低的地区专班要作出解释说明;畅通应急服务渠道,广泛收集企业涉及员工返岗、物流运输、疫情防控、减负降本等方面诉求,各级专班及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认领、及时解决、及时反馈;督促企业外防输入,关住企业门,管好企业人,组织员工特别是异地返岗员工把“龙江健康码”作为出入通行的电子凭证,实行亮码通行。

  中风险地区:“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尽快有序复工复产

  中风险地区在采取低风险地区有关投诉、通报、服务、外防输入等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进一步落实相关措施,对“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农牧业生产必需、保增长必需”五类企业重点推进,尽快有序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对于中风险地区复工复产采取的措施包括:实行报备可开工。自22日起,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企业只需提前向所在地专班提交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备案表,经专班责成相关部门查验,并报当地防指备案后可复工复产;划分网格精细管理。属地政府可细分辖区内乡镇、街道、园区等网格单元,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推动相关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内防扩散。属地政府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高风险地区:“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逐步复工复产

  高风险地区在采取中风险地区有关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策略,进一步落实相关措施,根据疫情态势逐步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这些措施包括:实行批准再开工。自22日起,拟复工复产企业要向所在地专班提交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申请书,经专班责成相关部门现场查验,并报当地防指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属地政府组织辖区内涉及城乡运转、群众生活、疫情防控的三类生产企业正常运转。专班要及时研判疫情形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在疫情形势好转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督促企业强化管控。严格执行“严九条”等疫情防控措施。开复工企业负有管理、登记、防护的主体责任,要合理配置用工,推行多班定员生产,划小作业单位,限定工作区域,员工上下班必须测量体温、做好登记。

  根据通知要求,各市(地)、县(市、区)工作专班要按照分区分级分类方式,制定复工复产具体方案,帮助工业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并且根据疫情变化和当地政府、防指对分区分级的最新决定,及时调整分区分级分类复工复产措施。对重点企业要实行“一对一”的精准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口罩等防护物资短缺问题。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复工复产“十必须”要求,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建立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防复工后的聚集感染,确保万无一失。(记者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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