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复工人员上班,需企业出具通行证,加盖社区公章!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现将复工企业人员通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工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为符合出行条件的员工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通行证。
二、复工企业员工持加盖本企业公章及复工备案企业编号的通行证,向居住小区所在的社区申请出入资格,社区对照企业复工名单,结合申请人所在小区疫情管控情况,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提供的通行证上加盖社区公章。
三、同时加盖企业和社区公章的通行证,为复工企业员工进出居住小区的长期有效凭证。
四、复工企业员工进出小区时,应持通行证及本人身份证,经居住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测量体温后方可出入。
五、复工企业备案名单查询方法: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哈尔滨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哈尔滨权威发布---服务企业专栏查找复工企业名单。
各区县(市)指挥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辖区内各街道、社区、村屯严格执行落实。
目前,哈尔滨已有三批共648家企业复工。
哈市复工企业人员通行证(样本)
▲正面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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