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以工代训享补贴
记者从哈尔滨人社局获悉,《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日前发布,支持中小微企业及生产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医用酒精、消杀用品和电子测温仪等六类疫情防控急需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支持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据介绍,为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用工需求,疫情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参保的六类疫情防控急需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可享受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
企业与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通过网络、传真、邮寄等方式即可办理;参保中小微企业登录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即可实现培训网上管理;省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生产六类企业不需网上注册,可直接向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
据了解,企业和培训机构可采取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方式,开展线上理论培训和适合线上居家练习实操培训。(胡杨 记者 李健)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