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受理疫情防控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举报方式公布
17日,记者从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获悉,大兴安岭地区将及时受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线索举报。
受理范围:
一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高高在上、浮在表面、空喊口号、不抓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是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严防严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工作要求时,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的;
三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
四是岗卡管控、值班值守、乡镇(街道)、林场、村(社区)包保责任制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
五是落实地毯式摸排外来人员工作不实、不细的;
六是落实口罩防护、体温检测、人员排查、人员登记、人员留观、人员监管、居家隔离等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七是落实疫情防控具体工作任务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疫情防控的相关底数掌握不清的;
八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违抗命令、失职失责、临阵退缩、行动迟缓、贻误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
九是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违反“十个一律”等疫情工作要求的;
十是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其他不担当不作为情形。
对如实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惩处。
电话举报:0457-12380(举报中心)
短信举报:13845712380
邮箱举报:DXAL12380@126.com
通信地址: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邮政编码:165099(记者 霍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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