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纪检委通报3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案件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仍有个别党员政治意识不强,不守纪律、不严格履职。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孙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周长岱、孙吴县人民法院辅警凌太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在密切接触者隔离包保过程中,周长岱在2月4日17时至18时期间、晚23时以后两次脱岗,凌太强在2月4日晚17时许、5日早3时许两次脱岗。经孙吴县纪委第68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周长岱、凌太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孙吴县群山乡民和村党员刘云波疫情防控期间参与聚众赌博问题。2月5日9时许,群山乡民和村党员刘云波等7人在博来德物流三毛配货站“斗地主”“打麻将”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训诫处理。经中共群山乡第十二届委员会第71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云波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北安市通北镇新民村党员陈士和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操办丧事问题。1月30日,在省、市指挥部己发布丧事从俭办理,不安排宴请,严禁组织聚集活动的情况下,陈士和在母亲葬礼结束后违规安排30余人在两个饭店进行宴请活动。经北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士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监管不力的新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洪刚党内警告处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下一步,黑河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顶风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零容忍”、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 河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2月13日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