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两起以出售口罩为名进行网络诈骗的案件

2020-02-14 12:09:20|来源:哈尔滨新闻网|编辑:刘才星|责编:李佳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为炙手可热的防护产品。一些不法分子,选择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实施诈骗,利用疫情牟取不义之财。近日,哈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两起以出售口罩为名进行网络诈骗的案件。

  案件一 收到转账后,直接拉黑买家、玩“失联”

  1月中下旬,犯罪嫌疑人赵某利用微信编辑贩卖口罩的虚假信息,并通过朋友圈及聊天群组散布。2月7日,被害人倪某、李某通过微信群添加赵某微信,二人通过微信分别向其转账人民币4280元、3200元用于购买口罩,并约定2月8日发货。可收到转账后,赵某就将二人微信删除拉黑,电话关机后,从此“失去联系”。

  该案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2月8日立案侦查,在获悉该案系涉疫案件后,阿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及时出击,第一时间电话询问公安办案人掌握该案基本情况,并逐级上报市院、省院。2月11日,在省院、市院的指导下,阿城区检察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指令第二检察部主任带领书记员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查阅侦查卷宗,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引导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取证,并对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案件的下一步办理夯实基础。

  日前,赵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二 收钱后不发货,还伪造虚假快递单拖延时间

  2月11日,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疫”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兰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疫情通过网络发布虚假的口罩出售信息,通过网络下载相应企业的资质获取被害人信任,在收到被害人转账后,伪造虚假快递单据拖延时间。犯罪嫌疑人兰某,采用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款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案发后,南岗区检察院按照第一时间安排办案骨干提前介入,查阅卷宗,梳理案情,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意见,为下一步案件办理夯实基础。

  12日,南岗公安分局以犯罪嫌疑人兰某涉嫌诈骗将其移送南岗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南岗区检察院仅用1小时以诈骗罪批准逮捕兰某。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