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聚会必须执行“五个严禁” 你一定要知道!

2020-02-13 21:51:14|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孙东临

  在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黑龙江省为什么要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具体举措是什么?

出门聚会必须执行“五个严禁” 你一定要知道!

  省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处长冷秀艳回答,当前,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家庭聚集性活动已成为重要传播途径。按照省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对家庭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为阻断疫情内源扩散渠道,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省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就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提出“五不”要求和四项保障性措施。“五不”就是,居家生活不外出,除上班、购买生活必需品外,严禁随意出小区、村屯;亲朋好友不聚会,严禁组织家庭聚会、聚餐、娱乐等聚集性活动;街坊邻里不串门,非特殊需要严禁亲友、邻里之间相互走访;保持距离不靠近,严禁在小区广场、村屯路边等场所近距离接触;婚丧喜庆不操办,“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

  冷秀艳介绍“四项保障性措施”一是加大日常宣传力度。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要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屯广播、张贴公告、发放告知书和明白卡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的规定,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引导发动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对家庭聚集性活动自觉抵制、积极劝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坚决落实。三是切实畅通反映举报渠道。社区、村屯要通过设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用电话等方式,引导居民群众反映举报家庭聚集性活动情况。四是及时查处家庭聚集性活动。对组织和参与家庭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传播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号召,执行好“五不”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搞家庭性聚集活动,为阻断疫情传播扩散作出积极的贡献。(那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