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出台“六不准” 杜绝疫情防控形式主义
2月8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重要通知》,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做到“六不准”,杜绝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
通知要求, 不经鹤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任何单位不准给街道社区、乡镇村安排任务,不准要求上报各类表格;各县区、宝泉岭农垦管理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每天只对上报“一表一动态”,对下照此办理,不准随意增报。社区村只建立台账,不做分类统计;不准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开展与疫情无关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不准基层干部陪同,不听汇报、不看材料、不提要求,无扰式工作;机关干部下沉社区不准以监督员和管理者自居,要担任网格员,接受社区领导;不准急于总结成绩。(赵丹)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