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柄利剑高悬, 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谁敢?!

2020-02-01 19:03:51|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李玥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得以顺利贯彻落实,1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对全省法院依法稳妥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罪,最高判刑死刑。

  《通知》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财产、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犯罪。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方面求精求准,在法律适用、罪责分析及过错评判方面求精求准,在程序规则适用方面求精求准,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依法从严从快审理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在准确把握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快办案节奏,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盗窃、诈骗、抢夺、哄抢、侵占疫情防治救援物资,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治职责等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为,从速快审快判,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那可 徐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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