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油画作品展”1月8日在哈尔滨银行总部大厦开幕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于灵爽):2020年1月8日上午,值此第36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召开之际,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俄罗斯美术家协会主办,由哈尔滨市外事办、哈尔滨银行、哈尔滨乌拉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苏联油画作品展”在哈尔滨银行总部大厦正式拉开帷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曹儒致辞 供图 哈尔滨银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曹儒宣布“苏联油画作品展”开幕。曹儒在致辞中表示,哈尔滨市十分重视与俄罗斯在文化艺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此次“苏联油画作品展”的举办,既是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市对俄文化艺术交流层次和水平的重要机遇,也是广大中俄艺术家、艺术爱好者交流借鉴、增进了解的良好平台。活动的举办必将为进一步繁荣哈尔滨市绘画艺术产业、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扩大哈尔滨市对俄文化艺术交往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哈尔滨银行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罗忠林致辞 供图 哈尔滨银行
哈尔滨市侨联主席陈佐东,哈尔滨银行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罗忠林,韩建民中俄油画收藏馆馆长韩建民,俄罗斯美术家协会主席科瓦利丘克,俄罗斯人民艺术家波波夫,俄罗斯人民艺术家、画家奥尔洛夫,俄罗斯美协圣彼得堡雕塑家协会主席谢尔盖耶夫,俄罗斯功勋艺术家、雕塑家班科拉多娃,俄罗斯功勋艺术家、画家布洛多夫,俄罗斯功勋艺术家、雕塑家阿尔西波夫,俄罗斯美术家协会会员、雕塑家杰米多娃出席本次“苏联油画作品展”开幕仪式。
俄罗斯美术家协会主席科瓦利丘克致辞 供图 哈尔滨银行
二十世纪初,随着中东铁路的通车,哈尔滨成为联结欧亚的交通枢纽,同时也使得哈尔滨成为俄罗斯文化传入中国的重要中转站。当下,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逐步深入,中俄文化艺术交流与贸易往来愈加频繁,并引起新一轮的关注。作为中国对俄金融服务的主体银行,哈尔滨银行长期致力于中俄文化艺术交流和推广活动。自2010年以来,哈尔滨银行聘请数十位俄罗斯人民、功勋画家,创作反映哈尔滨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历史风貌的油画作品,永久收藏在哈尔滨银行群力总部大厦,并且先后举办了“金色的记忆——俄罗斯画家笔下的哈尔滨”大型油画展、俄罗斯雕塑展、中国当代书画名家精品展,设立了俄罗斯雕塑艺术馆,受到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下一步,哈尔滨银行将加大投入,利用总部大厦良好环境,设立“中俄文化艺术走廊”,展出更多中俄绘画、书法、雕塑等艺术精品,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文化交流,推动中俄文化艺术发展。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供图 哈尔滨银行
苏联时期的许多油画作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艺术史上不朽的杰作,至今仍具有很高的历史与审美价值,备受艺术爱好者的喜爱。此次“苏联油画作品展”精选了150余幅苏联时期较有代表性的油画作品,出自20余位杰出的苏联人民艺术家和功勋艺术家之手,均创作于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记录描摹了当时的社会人文与自然风貌。每一位艺术家用笔触勾勒出特定时代的缩影,描绘出他们对故乡的自然与人文的无限热爱,升华了历史与文化的内涵;每一幅作品的油彩都蕴含着艺术家对这个世界的深情,交融出现实与心灵的共鸣。
展览现场 供图 哈尔滨银行
翰墨飘香,丹青溢彩!哈尔滨银行希望把原汁原味的俄罗斯艺术作品带给大众,也期待观众能跟随苏联时期艺术家们的画笔和油彩,去回忆和了解那个特定时代的风貌,让脚步停留,让心灵沉淀。广大群众可以在参观展览的过程中接受美学熏陶,提升艺术修养,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此次活动在使人感悟俄罗斯文化魅力的同时,进一步彰显哈尔滨这座城市的特色文明,为第36届冰雪节增添文化色彩、提升文化价值。
本次展览自2020年1月8日起,展期一个月(春节假期闭馆)。每周一至周五早9:00至下午17:00,免费向观众开放。展览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哈尔滨银行总部大厦一楼中庭。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