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推出首本公证“遗嘱证”

2019-11-05 09:08:42|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我省推出首本公证“遗嘱证”

  “感谢公证处,帮我们老两口解决了后顾之忧。”近日,李大爷从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接过了黑龙江省首本公证“遗嘱证”。

  鹤城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遗嘱证”目前与遗嘱公证相配套,实行预约服务制。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当事人如有需要,就可向公证人员提出申请。当事人可在办理公证遗嘱后申请领取“遗嘱证”。“遗嘱证”只注明订立公证遗嘱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公证书编号、办理时间等信息,公证机构提供免费遗嘱保管服务。遗嘱人死亡后,由公证机构向所有法定继承人公开宣读遗嘱,当场确认遗嘱效力,避免被排除继承权的继承人事后拒绝签字。(记者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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