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架起中俄青少年篮球交流的桥梁
10月27日上午,欧罗巴(中俄)青少年篮球训练营仪式暨项目推介会在绥芬河市体育馆举行。广东广播电视台体育频道、广东汇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俄罗斯乌苏里斯克手球棒球联合会、石狮市唐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篮驯同盟(厦门)代表参加参加了开营仪式暨项目推介会。
开营仪式上中俄青少年篮球运动员进行了训练交流。
据活动主办单位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人介绍,绥芬河地处中俄边境,独特的地缘优势、优良的气候环境、30余年的对俄旅游合作基础,及俄罗斯远东地区及腹地的文化体育资源整合,常态化推出了多条文化、体育旅游研学线路和产品。绥芬河中俄文化体育艺术交流活动逐渐成为城市的名片,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了六届中俄体育大会、三届中俄中俄青少年篮球交流赛、中俄射箭比赛等。目前正在全力打造中俄文化体育艺术交流、研学基地。
欧罗巴(中俄)青少年交流项目的推出是绥芬河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面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体旅、体教融合的尝试和探索。(王涛 郭智深 记者 杜怀宇)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