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不求人” 哈尔滨海关打出“组合拳”

2019-10-16 18:12:3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报道(吕丹丹 通讯员 屈兵 韩陈):哈尔滨海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海关职能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平公正”原则,从企业需求和群众关注的具体事项抓起,制定并印发《哈尔滨海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办理海关事项不求人”工作方案》,综合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建立“办理海关事项不求人”工作体系,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通关环境,着力打造海关特色品牌,让企业和群众办理海关事项不求人。

 咨询业务不求人

  电话咨询全天候。哈尔滨海关利用海关12360服务专线,“7×24小时”解答企业和群众办理海关业务事项咨询。办事指南可查询。哈尔滨海关在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哈尔滨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公开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在旅客进出境口岸现场播放通关公益宣传片,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清晰指引。业务热点随时看。哈尔滨海关针对出国留学人员、外交和领事机构人员、其他出入境人员办理自用物品审批、进出境邮寄物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哈尔滨门户网站开辟问题解答专栏,在微信公众号推送热点问题须知。政策宣讲面对面。哈尔滨海关持续加大政策宣讲推送力度,每月设立“海关政策宣讲服务日”,为企业做现场政策宣讲和解读,让企业用足、用好海关政策和改革红利。

  办理审批不求人

  审批路径可选择。企业和群众在线上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递交审批材料,实现“不见面审批”;线下可通过服务大厅“一个窗口”递交材料,解决不便于使用网络的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提交材料简明化。最大限度精简企业和群众在审批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海关自行可查可获取的数据资料,企业和群众不需要再提供。审批事项依序办。哈尔滨海关审批流程实现全程监控,业务繁忙的服务大厅采用叫号服务,严禁“违规加塞加急”。办事过程有辅助。哈尔滨海关服务大厅设置专门服务咨询柜台,提供电脑、打印、复印等信息化辅助设备,实现WIFI(无线网)全覆盖,方便企业和群众不出服务大厅就能全流程办事。

  办理通关不求人

  货物报关可分步。哈尔滨海关推行新申报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进口货物报关时,凭提单向海关进行概要申报即可提离货物,事后再进行完整申报,此模式为企业高效通关提供便利。通关业务自助办。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货物缴税自报自缴,税单和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行邮税款电子付。哈尔滨海关着力推行“行邮税”电子移动支付模式,方便群众缴税。通关进程随时查。企业在办理货物通关过程中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网上随时查询通关进程,方便其安排相关事项。应急通关提前约。哈尔滨海关推行预约通关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提前预约,解决特殊商品特定情况下的应急、紧急通关业务。通关辅助预裁定。哈尔滨海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对企业通关过程中用时较长、较难确定的进口商品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业务提供预裁定服务,辅助企业顺利通关。现场执法双随机。在执法领域,哈尔滨海关推进“双随机”制度,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防止“人情执法”。公正执法可追溯。哈尔滨海关利用海关通关管理系统和业务监控指挥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电子监控设备,实现执法全程留痕,业务监控全程覆盖,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次海关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遇到问题找专员。哈尔滨海关在通关现场设立协调专员,由当日带班科长担任,主要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检验检测不求人

  体检接种可预约。哈尔滨海关在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推行出国体检和预防接种预约服务,为群众提供省时、便捷的办事途径。检测鉴定自主选。哈尔滨海关公布经认定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名单,企业和群众可以自主选择适合的检验鉴定机构办理检测和鉴定服务。检疫除害市场化。哈尔滨海关公开检疫除害处理业务机构准入标准,公布具备资质的机构名单,企业可自主选择承担检疫除害处理的单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