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9月1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结束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称,目前黑龙江省主要江河控制站水位持续回落,汛情平稳,依据《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函〔2015〕35号)的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防指领导同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结束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自8月10日16时黑龙江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至9月18日,整整40天。
据记载,8月10日当天,黑龙江干流勤得利水文站水位47.08米,超警戒水位0.73米,洪水量级达到超10年一遇,黑龙江省防指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据黑龙江省防指资料显示,今年入汛以来,全省平均降水量为559.8毫米,比常年多55%,为1961年以来历史第1位。全省共计45条河流82站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最大超警幅度2.87米,最长超警时间49天;共计16条河流21站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最大超保幅度1.29米,最长超保时间28天。嫩江、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四大江河均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其中黑龙江干流同江以下、乌苏里江干流海青段、嫩江江桥段发生超过保证水位以上洪水。全省有262座水库出现超汛限水位运行情况,最大超汛限幅度为4.58米,最长超汛限时间87天。强降雨和洪水导致的受灾面积之大、影响范围之广、抢险任务之艰巨在黑龙江省防汛抗洪史上少有。(李刚 记者 张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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